罗博特科(30075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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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30日 23:45: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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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罗博特科: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罗博特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取
得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上市公司出具的《
罗博特科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04446号)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072,2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999,902.5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5,561,607.5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358,438,295.01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5月 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5月 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23号)。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35,843.8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B3 | 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5,843.83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3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C3 | 7.3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5,843.83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3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7.3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0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 | |
| 差异 | G=E-F | 0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罗博特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 507982313432 | - | 已注销 |
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完成对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不适用。本次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已经全部用于支付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现金对价。 2025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5,843.83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4155号)。以上资金已于 2025年 6月 30日前置换完毕。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
罗博特科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04446号),认为
罗博特科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罗博特科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罗博特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账户注销凭证、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罗博特科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5,843.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843.83 | | | | | |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843.83 | | | |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改
变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
税费后,用于支付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现金对
价 | 否 | 35,843.83 | 35,843.83 | 35,843.83 | 35,843.83 | 100% | 不适用 | - | 不适
用 | 否 |
| 合计 | - | 35,843.83 | 35,843.83 | 35,843.83 | 35,843.83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已经全部用于支付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现金对价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5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
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5,843.83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14155号)。以上资金已于 2025
年 6月 30日前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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