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920694):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920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5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3次。 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次、监督管理措施 34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和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辰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自 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先后为廊坊发展(600149)、中天科技(600522)、中裕科技(920694)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左尉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15年起一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至今,先后为中天科技(600522)、廊坊发展(600149)、无锡鼎邦(920931)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事务所外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兴凤女士,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负责过中裕科技(920694)、力源科技(688565)、麦澜德(688273)等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6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 2025年审计收费 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具体金额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能公正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聘请上述中介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记录》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3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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