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92069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0:21:57 中财网 |
|
原标题:
中裕科技: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裕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
中裕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6号),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4,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153,00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21,024,976.4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76,128,023.58元,已由
东吴证券于 2023年 4月 1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0208001040229369的人民币账户内;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2,427.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9,435,596.33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 020004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297,153,000.00 |
| 承销费及保荐费(不含税) | 21,024,976.42 |
| 其他发行费用 | 6,692,427.25 |
| 募集资金净额 | 269,435,596.33 |
|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3,240,527.80 |
| 三、募集资金使用 | 261,459,621.35 |
| 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安徽优耐德) | 193,106,743.61 |
| 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 | 25,361,493.00 |
| 钢衬改性聚氨酯耐磨管量产项目 | 29,455,788.41 |
| 检测中心项目 | 13,535,596.33 |
| 四、募集资金余额 | 11,216,502.78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为 11,216,502.78元,与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的节余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影响,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形。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12月 25日召开了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于 2023年 4月 1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全资子公司安徽优耐德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于 2023年 6月 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裕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于 2023年 6月 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控股子公司中裕工业公司(沙特)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裕工业公司(沙特)及公司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利雅得分行于 2024年6月 1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续状态 |
| 1 | 中裕软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10208001040229369 | 注销 |
| 2 | 中裕软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姜堰支行 | 701066010013000054475 | 注销 |
| 3 | 中裕软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姜堰支行 | 523901199310858 | 注销 |
| 4 | 安徽优耐德管道
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10208001040229625 | 注销 |
| 5 | 安徽优耐德管道
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
支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 | 86021110000308552 | 注销 |
| 6 | 江苏中裕能源装
备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姜堰支行 | 701066010013000056271 | 注销 |
| 7 | 江苏中裕能源装
备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泰州姜堰支行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 | 0223270000001410 | 注销 |
| 8 | 中裕工业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利雅得分
行 | 6007000100038764(CNY) | 注销 |
| 9 | 中裕工业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利雅得分
行 | 6007000100038939(SAR) | 注销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前述事项进行调整和安排。
2023年 6月 8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3)第 020046号《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3年 6月 8日,
东吴证券出具了《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70,267,104.9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6,625,051.51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76,892,156.44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024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 | 收益类 | 预计年化 |
| | 财产品
类型 | | 金额(万
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型 | 收益率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泰州姜堰
支行 | 银行理
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5年 3
月 14日 | 2025年 4
月 11日 | 浮动收
益 | 0.9-1.2%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银行理
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2,600.00 | 2025年 1
月 27日 | 2025年 3
月 3日 | 浮动收
益 | 0.8%-1.85%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 银行理
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5年 3
月 10日 | 2025年 4
月 14日 | 浮动收
益 | 0.8%-1.85% |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姜堰支行 | 银行理
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5年 4
月 30日 | 2025年 6
月 3日 | 浮动收
益 | 1.15%/1.72
%/2.02%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江北新区
支行 | 银行理
财产品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5年 2
月 13日 | 2025年 3
月 17日 | 浮动收
益 | 1-2.1% |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5年 12月 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了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决议同意将募投项目“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中一条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生产线变更到“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涉及变更募集资金 3,000万元。“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实施主体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中裕工业公司(沙特),实施地点位于沙特阿拉伯王国东部省达曼工业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变更用途的募投项目已经结项,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5,361,493.00元,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决议同意将募投项目“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中一条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生产线变更到“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涉及变更募集资金 3,000万元。“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实施主体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中裕工业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沙特阿拉伯王国东部省达曼工业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变更用途的募投项目已经结项,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5,361,493.00元,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中裕科技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
东吴证券对
中裕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
资金) | 269,435,596.3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631,239.98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30,00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1,459,621.35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11.13% | | |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柔性增强热塑
性复合管量产
项目(优耐德) | 是 | 190,900,000.00 | 40,937,235.91 | 193,106,743.61 | 101.16% | 2025年 11月
30日 | 不适用 | 否 |
| 柔性增强热塑
性复合管量产
项目(沙特) | 否 | 30,000,000.00 | 25,244,738.66 | 25,361,493.00 | 84.54% | 2025年 11月
30日 | 不适用 | 否 |
| 钢衬改性聚氨
酯耐磨管量产
项目 | 否 | 35,000,000.00 | 25,449,265.41 | 29,455,788.41 | 84.16% | 2025年 11月
30日 | 不适用 | 否 |
| 检测中心项目 | 否 | 13,535,596.33 | 0.00 | 13,535,596.33 | 100.00% | 2024年 6月
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69,435,596.33 | 91,631,239.98 | 261,459,621.35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
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
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上市以来,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
金的使用。
受外部政策、土地购置及许可证办理等因素影响,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优耐德)
和钢衬改性聚氨酯耐磨管量产项目的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原计划于 2024年 12月 31日完
成),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及合理运用,并结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6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将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
目(优耐德)、钢衬改性聚氨酯耐磨管量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4年 12月 31日
调整到 2025年 12月 31日。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公司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优耐德)和钢衬改性聚氨酯耐
磨管量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
途) |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决议同
意将募投项目“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中一条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生产线变更到“柔性
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涉及变更募集资金 3,000万元。“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
产项目(沙特)”实施主体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中裕工业公司,实施地点位于沙特阿拉伯王国东
部省达曼工业城。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年 6月 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控股子公
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前述事项
进行调整和安排。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3年 6月 8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3)第 020046 |
| | 号《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
2023年 6月 8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70,267,104.93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6,625,051.51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76,892,156.44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2023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
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024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
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或大额存单,拟投资的产品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
额 | 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9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了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予以结
项,并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决议同意将
募投项目“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中一条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生产线变更到“柔性增
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项目(沙特)”,涉及变更募集资金 3,000万元。“柔性增强热塑性复合管量产
项目(沙特)”实施主体为公司境外控股子公司中裕工业公司(沙特),实施地点位于沙特阿拉伯王
国东部省达曼工业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上述变更用途的募投项目已经结项,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5,361,493.00元,
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