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在线(600650):锦江在线2025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1:16:16 中财网

原标题:锦江在线:锦江在线2025年度审计报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5年 1月 1日
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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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7338号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江在线”) 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锦江在线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锦江在线,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7338号


(一)、无形资产-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及商誉的减值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1.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合并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5.无形资产及16.商誉。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2025年12月31日,锦江在线存在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出租车营运车辆牌 照和商誉的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315,647,541.77 元 和 人 民 币 37,943,975.64元。 锦江在线管理层每年末对上述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 将含有上述无形资产、商誉的资产组的账 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是 否需要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 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 者确定。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涉 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对相 关资产组的收入增长率和折现率等关键假 设的估计。 由于上述无形资产和商誉账面价值对财务 报表的重要性,同时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减 值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这些判 断和估计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并且可能受 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上述无 形资产-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和商誉的减 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与无形资产-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及商誉的减值相关的 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 值和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 和运行有效性; ? 基于我们对锦江在线业务的理解,评价管理层对资 产组的识别以及进行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值测试时所 采用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基于我们对锦江在线所处行业的了解、经验和知识, 同时综合考虑相关资产组的历史经营情况、经批准 的经营计划和其他外部信息,评价管理层在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中使用的收入增长率等关键假设的 合理性; ? 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价管理层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的适当性以及所采用的折现率 的合理性; ? 对管理层采用的预测收入增长率和折现率进行敏感 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 (单独或组合) 变动对减值测 试结果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 将管理层在上一年度编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 所使用的收入增长率等关键假设与本年度的相关资 产组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相比较,评价是否存在管 理层偏向的迹象; ? 评价在财务报表中对无形资产-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 及商誉的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披露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7338号

四、其他信息

锦江在线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锦江在线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锦江在线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锦江在线、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锦江在线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7338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续)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锦江在线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锦江在线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锦江在线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汪浩(项目合伙人)





杨鸿

中国·北京 2026年3月27日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 12月 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2025年 12月 31日
  
五、11,914,100,107.39
五、288,210,525.96
五、3182,608,239.69
五、428,562,323.69
五、593,717,651.95
 -
 10,006,538.00
五、667,972,483.72
五、725,228,531.93
 2,400,399,864.33
  
五、8615,126,286.15
五、91,276,580,091.99
五、1044,467,820.00
五、1131,186,332.60
五、12805,590,021.42
五、135,785,593.37
五、1457,301,559.94
五、15419,810,215.98
五、1637,943,975.64
五、174,405,649.79
五、1812,399,277.13
 3,310,596,824.01
 5,710,996,688.34
?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 12月 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2025年 12月 31日
  
十五、11,751,427,044.34
 88,210,525.96
 531,876.28
十五、212,142,619.50
 -
 10,006,538.00
十五、360,648,271.55
 1,912,960,337.63
  
十五、4956,061,094.25
十五、51,270,793,759.99
十五、631,159,090.00
十五、728,760,322.77
十五、8322,762.52
 734,929.34
 2,287,831,958.87
 4,200,792,296.50
?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5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2025年
五、391,504,698,285.56
五、391,275,260,107.06
五、4013,210,703.48
五、4186,829,087.75
五、42120,664,387.36
五、43597,209.47
五、44-18,377,877.25
 7,852,396.87
 27,201,741.00
五、4512,335,525.55
五、46138,545,720.41
 89,379,194.31
五、47-4,935,041.59
五、48-11,270,057.57
五、495,090,469.84
 166,281,284.33
五、505,717,410.56
五、51897,081.21
 171,101,613.68
五、524,064,105.24
 167,037,508.44
  
 167,037,508.44
  
 141,969,446.89
 25,068,061.55
?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原上海新锦江大酒店改制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大道 1号,总部位于上海市,成立于1993年 2月 24日。本公司于 1993年发行的 A股和 B股股票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于 2011年 2月 14日,锦江国际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 38.54%的流通股份转让给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资本”)。完成过户登记后,锦江资本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持有本公司 38.54%的股份,锦江国际成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车辆服务、物流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加工、包装、配送(筹建)及相关信息处理服务和有关咨询服务;提供供应链、仓储、运输、库存、采购订单的管理和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旅游服务(非旅行社接待业务)、商务服务、宾馆、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出租、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经营、提供商场的场地。


2.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 2026年 3月 27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5年 12月 31日起 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自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主要从事车辆营运、汽车销售、低温物流、商品销售及其他,营业周期较短,本集团以 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 (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6.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购买日作为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后,如为正数则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7.1 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7.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或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5.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 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收入准则”) 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


11.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含一年) 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 (含一年) 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还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1.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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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1.1.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1.2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7)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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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1.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 (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11.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其他流动资产(委托贷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1.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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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 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 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 (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 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1.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1.4.1 金融负债的分类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集团暂无划分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1.4.1.1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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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 (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3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 (含再融资) 、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账款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集团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账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13. 其他应收款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标准参见附注三、11.2 金融工具减值。


14. 存货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4.1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备品备件及物料用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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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除车辆营运业务的备品备件以及物料用品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外,其余存货发出时,均按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14.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4.4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4.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 长期股权投资

15.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5.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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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5.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5.3.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5.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5.4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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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固定资产

17.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21.长期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7.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折旧方法折旧年限 (年)残值率
年限平均法20 - 504% - 10%
年限平均法5 - 204% - 10%
年限平均法3 - 104% - 10%
年限平均法4 - 105% - 10%
年限平均法5 - 104% - 1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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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成本计量,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21.长期资产减值)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9.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0. 无形资产

20.1 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其他车辆牌照及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起,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摊销方法使用寿命 (年)确定依据
直线法50预期受益年限
直线法5预期受益年限
?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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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所拥有的划拨用地因划拨用地土地证中未明确使用年限,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土地使用权均会使用并带给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而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本集团所拥有的出租车营运车辆牌照和其他车辆牌照并无使用年限限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营运车辆牌照均会使用并带给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而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有关其他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三、21.长期资产减值。


20.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研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1.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这些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3.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 职工薪酬

24.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 服务成本 (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和损失);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以及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服务成本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4.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5.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 (而非全部) 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汽车营运收入:本集团提供出租车营运、汽车商务营运(含驾驶员)等服务,并在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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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收入:本集团向客户销售汽车,系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人。客户通常会预付购车款,本集团将收到的交易款项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并在汽车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即商品验收移交时确认收入。


汽车修理收入:本集团提供汽车修理相关的服务,相关收入在服务提供期间确认。客户通常在修理完成后立即支付相关的费用。


低温物流收入:本集团提供仓储、配送等服务。仓储服务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于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配送服务收入在将相关物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接受时确认。


商品销售收入:本集团向客户销售食品、预制菜等商品,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即商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时确认收入。


26. 合同成本

26.1 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6.2 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7.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直接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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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8.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 (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 (或返还) 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8.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8.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29.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对房屋建筑物及运输设备等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9.1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29.1.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29.1.2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附注三、21.长期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1.3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9.1.4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9.2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29.2.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29.2.2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29.2.2.1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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