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600761):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1:32:30 中财网
原标题:安徽合力: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0218号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 01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目录 页次

1-2
一、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10
二、 专项报告






关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218号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合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安徽合力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安徽合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安徽合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安徽合力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安徽合力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6年 3月 30日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7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 2,047,505,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年。截至 2022年 12月 19日,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47,505,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327,271.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3,177,728.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58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3,785.99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3,558.89万元,其中尚未以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已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3,245.9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685.02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6,112.57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42,4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6,958.5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甲方 2乙方丙方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招商证券
六安铸造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招商证券
衡阳合力招商银行衡阳分行招商证券
蚌埠液力工商银行蚌埠龙子湖支行招商证券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监管协议签署日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一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账号
8112301011100881791
20010334368866600000011
734900101510666
1303007319300231580
 
注 1:中信银行合肥南七支行系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分支机构、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成都路支行系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工商银行蚌埠城南支行(曾用名:工商银行蚌埠车站支行)系工商银行蚌埠龙子湖支行分支机构。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2:截至 2025年 9月 23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衡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34900101510666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63,785.9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2年 12月 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3,664.55万元,其中新能源电动托盘车、堆垛车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 2,142.08万元,工业车辆离散型制造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3,934.45万元,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扩建及智能制造南方基地项目 10,341.69万元,合力(六安)高端铸件及深加工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5,607.31万元,蚌埠液力机械有限公司扩建及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1,639.02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 1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理,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万元(含),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及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理财决策小组负责办理现金管理具体事宜。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
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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