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600741):华域汽车2025年年报审计报告
原标题:华域汽车:华域汽车2025年年报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 4月 20日变更为现名(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于 1992年 9月经上海市建委沪建经(92)第 1011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管处沪人金股定字(92)第 5号文批准,由原上海市公交总公司等十四家单位联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6年 8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于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3,152,723,984.00元,每股面值 1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开展的经营业务包括汽车等交通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的零部件及其总成的设计、研发和销售等,涵盖汽车内外饰件、金属成型和模具、功能件、电子电器件、热加工件、新能源等领域。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五(1)、五(3)(a),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五(2)、五(3)(b)。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27日批准报出。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二(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1))、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附注二(13))、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二(14)、(17)、(26))、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二(2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附注二(25))、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附注二(28))和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附注二(28))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二(28)。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基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综合判断相关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其中,根据该事项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综合判断性质的重要性;根据该事项相关的金额及其占各项目金额、资产净额、所有者权益、和税前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的比重综合判断金额的重要性。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绝对金额超过 2,0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0.5%以上 单项在建工程年初余额 重要的在建工程 或年末余额占总资产 0.1%以上 单个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账面价值占合并净资产 5%以上且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占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并净利润金额 5%以上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公司之境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泰铢等。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6)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当相关子公司被处置并丧失控制权时,上述内部交易损益得以实现,本集团相应调整处置子公司的当期损益。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本集团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少数股东持有的对该子公司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仍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的金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本集团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此外,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但由于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原子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外币折算(续)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a) 金融资产 (i)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债务工具(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集团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分类和计量(续) 权益工具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合同资产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 减值(续)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一 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二 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三 应收账款,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组合四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 的起算时点 组合五 其他应收款项 组合六 债权投资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c)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一方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集团发行的权益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且不存在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安排,本集团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工具(续) (d)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成本先按标准成本法核算,领用或发出的存货,于月末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且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的存货,本集团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于零部件产品,本集团根据保管状态、历史销售折扣情况及预计未来销售情况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本公司财务报表的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集团同类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采用与同类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14)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固定资产(续)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续)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50年 0%至 10% 1.80%至 20.00% 机器设备 3-15年 0%至 10% 6.00%至 33.33% 运输工具 2-12年 0%至 10% 7.50%至 50.00% 电子设备、器具及 家具 3-10年 0%至 10% 9.00%至 33.33%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及专有技术、软件使用权及客户资源等,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15-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b) 专利及专有技术 专利及专有技术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5-10年平均摊销。 (c) 软件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2-10年平均摊销。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无形资产(续) (d) 客户资源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客户资源按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e)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f) 研究与开发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研发测试、研发技术服务费及授权许可费等支出。 为研究开发项目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项目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 管理层已批准开发项目的预算; ? 前期市场调研的研究分析说明开发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开发项目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 ? 开发项目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无形资产(续) (g)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使用权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9)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续) 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对符合条件的现有离休人员、现有退休人员和现有离岗人员提供退休后统筹外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该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每年由独立精算师基于与该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高质量企业债利率、采用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后的净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下列示。与该计划相关的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基于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c)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2)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23) 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集团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了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a) 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 本集团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产品。本集团将汽车零部件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购买方根据合同规定验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后确认收入。本集团为部分销售的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并相应确认为营业成本和预计负债(附注二(22))。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确定向购买方提供的销售折扣金额,按照合同对价扣除预计折扣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续) (b) 销售材料 本集团销售材料。本集团将材料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购买方根据合同规定验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后确认收入。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以识别该合同中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合同中存在的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一)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或者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二)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对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符合条件的租金减免,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在达成协议解除原支付义务时将未折现的减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a) 经营租赁 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对于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符合条件的租金减免,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金,在减免期间将减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符合条件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当租赁发生变更时,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作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b)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集团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7)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分部信息(续)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i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 本集团在区分金融工具所处的不同阶段时,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如下: 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综合考虑为逾期天数是否超过 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从而将影响违约概率等。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a)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续) (i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续) 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综合考虑逾期天数是否超过 90日,或者符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进行其他债务重组或很可能破产等。 (iii) 收入确认的时点 本集团向整车厂客户销售产品时,存在以下三种方式:(1)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整车厂客户对产品进行验收并签署货物交接单后,客户实物占有产品并且承担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取得了产品的控制权。因此本集团在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并取得客户交接单时确认产品的销售收入;(2)或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运至整车厂客户约定交货地点,产品在生产线上装配合格后完成验收,所有权转移给整车厂客户,因此本集团在产品于生产线上装配合格时确认收入;(3)或按照合同规定将产品运至整车厂客户约定交货地点,产品到客户指定地点至整车下线为质量验收期,客户在该期限内完成产品检验或者验收,所有权转移给整车厂客户,因此本集团在车辆下线时确认收入。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或基于账龄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用于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ii)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估计为基础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在迹象表明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需要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存货账面价值。 (iii)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 对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估计是根据对类似性质和功能的固定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和残值的历史经验为基础,并可能因技术革新的原因发生重大改变。当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与先前估计不同时,本集团将作会计估计变更进行调整。 (iv) 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估计 产品质量保证金系按本集团已销售产品可能发生的保修费用和索赔金额评估予以估计单位保修成本。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金予以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产品质量保证金的计提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 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 如附注二(23)所述,本集团为部分销售的汽车零部件产品提供标准三到五年期的产品质量保证,对已售出产品承担售后免费修理或更换义务。本集团结合过往同类产品的历史售后维修数据、相关人工及材料费用变动等因素,并参考行业惯例等信息对产品质量保证金予以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本集团定期复核相关参数和会计估计,并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v) 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四(21))。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可能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可能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可能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vi) 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减值测试结果表明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附注四(15)、附注四(17))。 当本集团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时,由于相关地区所处的经济环境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中所采用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亦存在不确定性。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可能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续) (vi) 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续) 如果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可能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可能需对相关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损失。 (vi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如附注三(2)所述,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 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 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 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9)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5年发布了若干《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本集团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述实施问答的原则一致,该实施问答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此外,财政部于 2025年 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并自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本集团及本公司预计执行该解释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 税项 (1)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9%-31.73% 企业所得税(a) 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增值税(b)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 13%、9%及 6% 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税项(续) (1)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续):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37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在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的期间内,新购买的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的设备可于资产投入使用的次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b)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43号)的相关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先进制造业企业,适用该优惠政策。 (2) 税收优惠 (a) 本公司在 2025年以及 2024年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本集团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根据运营所处国家及地区不同,从 9%到 31.73%不等。运营所处国家及地区包含:美利坚合众国、加拿大、墨西哥合众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斯洛伐克共和国、西班牙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日本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南非共和国、卢森堡大公国、马来西亚联邦、意大利共和国、泰王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 本公司和中国境内子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25%,以下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以下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5%(2024年度:15%、25%)。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税项(续) (2) 税收优惠(续)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税率 子公司 有效期(“最近一期”) 2025年度 2024年度 延锋海纳川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上海延锋金桥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合肥)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2023年至 2025年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武汉有限公司 15% 15% 2023年至 2025年 北京延锋北汽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15% 15% 2025年至 2027年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重庆有限公司 15% 15% 延锋国际座椅系统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上海吉翔汽车车顶饰件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至 2024年 25% 15% 芜湖延锋云鹤汽车座椅有限公司 2025年至 2027年 15% 15% 合肥延锋云鹤汽车座椅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江苏悦达延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25年至 2027年 15% 15% 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延锋汽车智能安全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2024年至 2026年 江苏天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5% 15% 2024年至 2026年 恺博(常熟)座椅机械部件有限公司 15% 15% 上海中国弹簧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芜湖中瑞弹簧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重庆中海弹簧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华域汽车车身零件(上海)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华域汽车车身零件(武汉)有限公司 2025年至 2027年 15% 15% 上海捷众汽车冲压件有限公司 2022年至 2024年 25% 15% 上海汽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7年 15% 15% 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宁波汇众汽车车桥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芜湖达敖汽车智能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南京东华智能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华域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华域视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2025年至 2027年 15% 15% 华域视觉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2025年至 2027年 15% 15% 华域视觉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华域视觉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华域视觉科技(常熟)有限公司 2025年至 2027年 15% 25% 上海信耀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上海信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华域动力总成部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华域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 2024年至 2026年 15% 15% 华域汽车电动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上海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赛科利(南京)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2022年至 2024年 25% 15% 上海实业交通电器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华域麦格纳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2022年至 2024年 25% 15% 华域三电汽车空调有限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 15% 15%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税项(续) (2) 税收优惠(续) 本集团以下子公司被认定为西部大开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0年 23号,自 2021年 1月 1日至 2030年 12月 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2025年度以 下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2024年度:15%)。 税率 子公司 2025年度 2024年度 华域汽车车身零件(西安)有限公司 15% 15% 延锋汽车内饰系统(西安)有限公司 15% 15% 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成都)有限公司 15% 15% 延锋汽车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15% 15% 延锋(西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5% 15% 延锋(重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5% 15% 延锋(柳州)座椅系统有限公司 15% 15% 柳州延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5% 25%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库存现金 255,270.72 166,247.27 银行存款 36,468,175,130.64 34,472,019,807.13 其他货币资金(a) 672,266,574.90 290,509,791.44 37,140,696,976.26 34,762,695,845.84 其中: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 款(b) 9,248,470,637.99 7,951,905,060.45 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1,954,191,209.13 2,352,588,975.18 11,202,661,847.12 10,304,494,035.63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 货币资金(续) (a)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存款为人民币 540,959,158.80元(2024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221,387,782.53元) (附注四(27)(a));本集团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存入的保证金存款为人民币 49,504,990.82元(2024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34,167,876.10元);本集团的其他受限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5,158,277.47元(2024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21,181,668.04元)。 (b) 于 2025年 12月 31日,银行存款中有人民币 9,248,470,637.99元(2024年12月 31日:人民币 7,951,905,060.45 元)存放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银行理财产品 - 97,760,911.64 (3) 应收票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商业承兑汇票 1,543,047,636.29 2,228,822,385.22 银行承兑汇票 419,930,059.97 368,778,917.43 减:坏账准备 - - 1,962,977,696.26 2,597,601,302.65 (a)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b)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列示于应收票据的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已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商业承兑汇票 — 277,586,293.87 银行承兑汇票 - 101,989,182.62 - 379,575,476.49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票据(续) (c) 坏账准备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因销售产品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于 2025年 12月31日,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和承兑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4) 应收账款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应收账款 51,194,615,395.12 44,605,818,428.65 减:坏账准备 (662,561,953.50) (563,702,254.85) 50,532,053,441.62 44,042,116,173.80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一年以内 49,887,547,731.19 43,587,244,223.05 一到二年 594,022,382.20 692,186,230.32 二到三年 475,750,444.01 149,709,862.49 三年以上 237,294,837.72 176,678,112.79 51,194,615,395.12 44,605,818,428.65 (b)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汇总分析如下: 占应收账款余 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19,156,795,992.19 (81,963,266.19) 37.42% (c)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及 2024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应收账款(续) (d) 坏账准备 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按类别分析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i) 249,888,817.39 0.49% (244,673,928.38) 97.91% 5,214,889.01 189,219,077.85 0.42% (189,219,077.85)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ii) 50,944,726,577.73 99.51% (417,888,025.12) 0.82% 50,526,838,552.61 44,416,599,350.80 99.58% (374,483,177.00) 0.84% 44,042,116,173.80 51,194,615,395.12 100.00% (662,561,953.50) 50,532,053,441.62 44,605,818,428.65 100.00% (563,702,254.85) 44,042,116,173.80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应收账款(续) (d) 坏账准备(续) (i)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整个存续期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理由 应收账款 1 经评估,个别认定 50,136,064.26 100.00% (50,136,064.26) 应收账款 2 经评估,个别认定 26,147,971.00 100.00% (26,147,971.00) 应收账款 3 经评估,个别认定 23,790,944.28 100.00% (23,790,944.28) 应收账款 4 经评估,个别认定 19,002,057.37 100.00% (19,002,057.37) 应收账款 5 经评估,个别认定 18,076,733.74 100.00% (18,076,733.74) 其他 经评估,个别认定 112,735,046.74 95.37% (107,520,157.73) 249,888,817.39 (244,673,928.38) 于 2024年 12月 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整个存续期 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理由 应收账款 1 经评估,个别认定 26,147,971.00 100.00% (26,147,971.00) 应收账款 2 经评估,个别认定 23,799,722.28 100.00% (23,799,722.28) 应收账款 3 经评估,个别认定 19,152,059.00 100.00% (19,152,059.00) 应收账款 4 经评估,个别认定 18,076,733.74 100.00% (18,076,733.74) 应收账款 5 经评估,个别认定 15,341,877.00 100.00% (15,341,877.00) 其他 经评估,个别认定 86,700,714.83 100.00% (86,700,714.83) 189,219,077.85 (189,219,077.85) (ii)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组合 - 应收客户款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 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 期预期信 金额 用损失率 金额 金额 用损失率 金额 1年以内 49,875,152,094.54 0.20% (97,486,844.01) 43,565,577,333.47 0.28% (120,532,248.25) 1到 2年 520,430,921.44 12.89% (67,074,911.60) 641,874,486.12 13.07% (83,913,593.94) 2年 3年 426,526,440.49 30.66% (130,754,114.06) 88,508,013.74 56.78% (50,252,642.60) 3年以上 122,617,121.26 99.96% (122,572,155.45) 120,639,517.47 99.29% (119,784,692.21) 50,944,726,577.73 (417,888,025.12) 44,416,599,350.80 (374,483,177.00) (iii) 本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250,875,924.90元(2024年度:人民币185,258,080.77元),转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45,120,325.95元(2024年度:人民币 88,596,551.36元)。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应收账款(续) (e)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6,579,317.03 元(2024年度:人民币 6,586,132.54元)。 (f) 于 2025年 12月 31日,集团内已抵销应收账款人民币 33,455,714.44元 (2024年 12月 31日:集团内已抵销应收账款人民币 33,455,714.44元)质押给银行作为取得短期借款人民币 10,000,000.00元的担保(2024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10,000,000.00元) (附注四(26)(b))。 (5) 应收款项融资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15,271,953,621.61 10,276,621,052.23 本集团下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且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故将该部分子公司的全部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5年度本集团背书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其他方,相应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57,831,408,681.73元和人民币 3,680,157,975.69元(2024年度:人民币47,369,655,544.58元和人民币 4,406,586,741.98元),相关贴现损失金额人民币 7,940,054.30元,计入投资收益(2024年度:人民币 13,531,955.21元)(附注四(56))。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特征类似,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此外,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 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本集团无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已质押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2024年 12月 31日:无)。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应收款项融资(续) 于 2025年 12月 31日,除附注四(3)(b)外,本集团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人民币 23,705,658,461.51元,均已终止确认。 2025年度本集团不存在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的核销 (2024年度:无)。 (6)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652,708,917.45 87.81% 561,670,217.06 88.64% 一到两年 56,756,979.53 7.64% 40,268,710.26 6.36% 两到三年 7,396,104.67 0.99% 8,720,139.62 1.38% 三年以上 26,483,624.64 3.56% 22,980,037.33 3.62% 743,345,626.29 100.00% 633,639,104.27 100.00% 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及 2024年 12月 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供应商未结算的材料款。 (b) 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占预付款项 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191,317,253.53 25.74% 财务报表附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其他应收款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应收模具项目款 882,360,723.75 898,319,282.03 应收技术支持费 515,717,866.69 453,509,447.90 应收租赁费 176,059,434.19 96,990,323.15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153,764,081.55 143,606,189.43 应收代垫款项 143,531,717.16 206,287,918.22 应收股利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