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6880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心脉医疗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9,658,867.93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2019年7月18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以下简称“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0,748,10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9,228,682.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400,127.70元。2023年12月18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9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494,449.06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69,650,375.58元,明细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因聘请中金公司担任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中金公司负责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华菁证券有限公司(自 2020年 12月 16日起更名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泰君安与华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 2023年 1月,公司及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中金公司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I”),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中金公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II”)。 中国证监会于 2023年 11月 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48,106股,发行价格为 168.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9,228,682.98元,扣除发行费用 27,828,555.2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400,127.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12月 18日出具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971号)。 2024年 1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同中金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I》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II》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2024年,公司将子公司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脉”)纳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上海鸿脉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账号为648353063的专户,并作为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公司未将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1年 8月 25日召开 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年 8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使用期限不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除存放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的 7天通知存款人民币 2,400.00万元之外,公司其他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除存放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的 7天通知存款人民币 5,000.00万元之外,公司利用该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4年 12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5年度,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外周血管介入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蓝脉医疗、鸿脉医疗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201.76万元及 10,000万元的有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2025年 1月,上述借款已全额借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募投项目“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7年 9月。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医学园区34B-01地块,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新建集生产、研发、办公于一体的总部大楼,用于主动脉、外周血管介入以及术中支架产品的生产。公司针对市场需求的增加,做出扩大产品生产规模的规划,在扩充现有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术中支架系统等优势产品产能的同时,拟生产多种全新的外周血管及肿瘤介入医疗器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种类,是优化产品结构的必要手段;且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完善公司生产与研发的布局,还能够依据上海国际医学园区的地域优势,优化公司产业链,大幅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该项目建筑体量大,地下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难度大,安全管理难度高,且该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做了设计方案调整,在物探探测过程中发现市政管道冲突存在安全隐患而调整施工方案等,最终影响主体工程的证件办理进度以及整体施工进度。根据 2022年 10月 1日发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SHTO-(01)-2022)》,并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秉承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策略,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全球总部及创新与产业化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年 9月延期至 2027年 9月。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涉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心脉医疗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心脉医疗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 1: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将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项目节余资金人民币 6,827.3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基本结算账户。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募集资金专 户仍保留,并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进行专户管理,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含质保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4年 1月 22日销户。 注 2: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超额投入资金来源系账户利息收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附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附表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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