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6880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2:51:37 中财网
原标题:心脉医疗: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心脉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9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9,658,867.93元。

截至2019年7月17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2019年7月18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8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83,214.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2,965.89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7,855.98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 7月 17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 械产业化项目(康新公路)注 1151,284,500.0010,928,762.8210,928,762.82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 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注 2不适用140,355,737.1883,313,880.04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 械研究开发项目354,978,700.00354,978,700.00380,998,390.33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44,835,900.0044,835,900.0037,625,295.23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78,559,767.9369,000,000.00
合计-729,658,867.93681,866,328.42
注 1:2021年 3月 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1年 5月 20日召开的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新投资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原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4,035.58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9.24%)及其产生的孳息人民币 619.90万元,合计人民币 14,655.48万元变更后全部用于“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

注2: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已结项。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投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项名称募集资金承诺使 用金额募集资金实际使 用金额节余募集资金金 额
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 开发项目35,497.8738,099.845.65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4,483.593,762.531,587.81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1,593.4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1,593.46万元  
注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中包含理财和利息收益。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3:表格内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4: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该等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视情况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与此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本次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19年7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8,559,767.93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55.98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2.1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93.46万元及剩余超募资金955.98万元(上述金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心脉医疗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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