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00204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亮)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各项权利,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亮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共党员。曾任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才引进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破产与重组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债务重组与预重整法律事务部主任,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理事,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深圳市爱协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会议召开前,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就议案内容深入沟通,力求全面掌握信息,获取充分的决策依据。在会议过程中,始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共计出席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整改报告等议案。本人深入研读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凭借专业知识对议案内容提出建议、发表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的具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通过参加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会、电联公司管理层、主动到公司了解情况等渠道,就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审计结论与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的汇报,充分探讨和交流年报审计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要点等内容,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审计中的作用,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了解公司互动易平台、邮箱、投资者热线等投资者联系渠道的回复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履职情况,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5月29日,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客观地回答投资者的提问,公司已将回答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实地考察、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相关人员会谈等方式,累计现场工作达到十六天,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还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知悉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动态,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为本人作出客观判断提供了保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本人的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以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经充分讨论,本人认为,相关交易基于业务实际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审议程序完备,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告内容客观全面,真实反映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编制、审议与披露过程合法合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讨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本人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薪酬相关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事项,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时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认为相关人员的聘任程序、实领薪酬、薪酬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详细了解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审议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整改报告落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胡嘉、肖家河、薛文、刘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61号)的要求,董事会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整改报告,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监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针对相关问题与各方充分沟通,推动公司的稳健发展与规范运营。本人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储备,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全力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此,特别感谢公司及管理层给予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在董事会、公司日常经营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亮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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