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鹰(00204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小伍)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徐小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人始终坚守职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徐小伍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纽约理工学院MBA,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竞赛深圳赛区特聘专家,安徽省潜山县财政局科员,深圳一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所长,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国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发改委外聘财务专家,深圳市工信局“工信专家库”专家,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人工智能语料工作评审专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发展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尚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佳兆业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全面了解议案的背景、目的及决策依据,为科学决策筑牢根基。会中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重点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职能。 (一)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了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2025年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和义务。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整改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同时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就议案内容提出专业意见。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通过参加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会、电联公司管理层、主动到公司了解情况等渠道,就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审计结论与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的汇报,充分探讨和交流年报审计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要点等内容,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主动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倾听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密切关注公司互动易平台、邮箱、投资者热线的回复情况,确保中小股东合理合规的意见与建议能够有效传递与回复,齐心协力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沟通、现场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途径,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情况,现场工作时间共十六天。同时,本人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班子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主动详细分析公司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文件,方便独立董事作出客观判断。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相关人员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研讨落实,有力推动了公司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报告期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针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前认真阅读相关会议材料,会中与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就交易背景、定价公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确保关联交易程序规范、相关交易系基于业务实际需要,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经审核,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 (三)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详细了解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审议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整改报告落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胡嘉、肖家河、薛文、刘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61号)的要求,董事会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整改报告,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事前审议程序,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忠实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科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徐小伍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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