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娱乐(30004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伟)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担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通过积极参与会议,严格审核各项议案,并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就审计内控、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博士,经济学副教授。现任汕头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兼任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汇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经本人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在会议召集、召开流程上,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也都依规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且有效。因此,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的表决过程中,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报、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同意年审事务所的审计计划,就关键审计事项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在每次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时,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并通过公开信息和内部沟通等多途径对公司及相关业务的日常信息关注了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陈雁升、陈冬琼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并同意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生的借款展期不超过12个月,展期金额计入上述5亿元额度内。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报告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司农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灿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灿希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次提名及任免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了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章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 (六)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12月16日完成首次授予部分非交易过户。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制定及实施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出席上述各项会议外,还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等沟通、实地考察、与中行职责。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发挥业务专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伟____________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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