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000523):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职信001报字[2026]第0880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文号:中职信 001报字[2026]第 0880号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红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定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红棉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此页无正文)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广州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仅限报告附件证明用 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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