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002703):广发证券关于浙江世宝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浙江世宝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优势产品规模,促进公司盈利增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布局未来汽车转向技术;以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987,747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2,987,747.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9,999,995.6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499,999.96元(其中税款198,113.21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46,499,995.71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2,610,363.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087,745.02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10.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定价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3月1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平均交易价格的80%,即每股A股人民币10.04元(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平均交易价格=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总额除以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总量)。 公司A股于定价日(即2024年3月12日)的收盘价格为人民币13.74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认购人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实施的“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聚焦未来转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落地,布局汽车智能化线控转向控制技术、汽车线控四轮转向控制技术、高安全性转向控制模块化设计技术。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本核查意见及附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浙江世宝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保荐代表人: 张小宙 孟晓翔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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