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26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267号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源材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星源材质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星源材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星源材质公司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星源材质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267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邬晓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连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启铭 2026年 3月 30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5,673,2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84.65元,扣除发行费用 21,376,087.5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8,623,897.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7月 13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 440C0003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60,512.29万元(其中:支付项目支出 360,506.2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6.0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1,158.31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 1,603.39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 12,162.97万元,累计产生汇兑损失 1,105.84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62万元,临时补流 0.00万元,理财 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南通星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账号 10727001040239568于 2026年 1月 30日销户。 三、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60,512.29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其他 (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2年 7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2022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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