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智造(300446):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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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31日 01:51: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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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航天智造: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
航天智造
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成都航天模塑南
京有限公司资产
组 | 北京天健兴业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 | 王兴杰、程远航 | 天兴评报字
[2026]第0635号 | 可回收价值 | 经过评估,截至
评估基准日2025
年12月31日,
委估的资产组可
回收价值为人民
币23,700.00万
元。 |
| 长春华涛汽车塑
料饰件有限公司
资产组 | 北京天健兴业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 | 王兴杰、程远航 | 天兴评报字
[2026]第0635号 | 可回收价值 | 经过评估,截至
评估基准日2024
年12月31日,
委估的资产组可
回收价值为人民
币77,200.00万
元。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 成都航天模塑
南京有限公司
资产组 | 不存在减值迹
象 | | 否 | | 未减值不适用 | |
| 长春华涛汽车
塑料饰件有限
公司资产组 | 不存在减值迹
象 | | 否 | | 未减值不适用 | |
| 青岛华涛汽车
模具有限公司
资产组 | 其他减值迹象 | 航天模塑未能
按原计划实施
青岛业务板块
的后续收购 | 是 | 航天模塑未能
按原计划实施
青岛业务板块
的后续收购,
致使原商誉对
应的部分模具
研发生产能力
和预期拆迁补 | 其他 | 系公司收购航
天模塑前形
成,并已全额
计提减值。 |
| | | | | 偿收益未能最
终转移,故
2013年对青岛
华涛形成的商
誉全额计提了
减值。 | |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 成都航天模塑南
京有限公司资产
组 | 成都航天模塑南
京有限公司形成
商誉相关的投资
性房地产、固定
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等长期经营性资
产 | 资产组产生独立
现金流,且未有
可继续细分的资
产组。 | 165,962,833.35 | 商誉为本资产组
形成,因此商誉
全额归属于本资
产组 | 973,318.55 |
| 长春华涛汽车塑
料饰件有限公司
资产组 | 长春华涛汽车塑
料饰件有限公
司、成都航天华
涛汽车塑料饰件
有限公司、武汉
嘉华汽车塑料制
品有限公司形成
商誉相关的投资
性房地产、固定
资产、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非流动资产
等长期经营性资
产 | 资产组产生独立
现金流,且未有
可继续细分的资
产组。 | 462,841,025.82 | 商誉为本资产组
形成,因此商誉
全额归属于本资
产组。 | 6,524,980.77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1.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
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2)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
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使用用途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假定被评估范围内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被评估对象企业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一般假设
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对象企业所在国家现行有关法律、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政策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本次评估没有考虑评估对象资产组及其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假设评估对象所在地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财税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汇率等金融政策基本稳定。
假设委托人、评估对象企业管理层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应提供未提供、资产评估师已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
3.收益法评估假设
评估对象企业目前及未来的管理层合法合规、勤勉尽职地履行其经营管理职能,不会出现严重影响企业发展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管理水平。
未来预测期内评估对象企业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不会出现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变动事项。
被评估企业各项业务相关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届满后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并持续有效。
被评估对象企业于评估基准日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性方面保持一致。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评估对象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武汉嘉华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都航天模塑南京有限公司目前所涉及租赁取得的生产经营等场所,本次评估假设该租赁合同到期后,被评估企业能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条件获得续签继续使用,或届时能以市场租金价格水平获取类似条件和规模的经营场所。
假设未来现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评估师对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目前的主营业务类型、研发人员构成、未来的研发投入占收入比等指标进行分析后,基于未来合理的经营假设,认为长春华涛汽车塑料饰件有限公司、成都航天华涛汽车塑料饰件有限公司、武汉嘉华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都航天模塑南京有限公司基本具备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能够持续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本次评估假设上述政策在企业永续经营期内可以延续。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商誉账面价
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
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内其他资产
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
组或资产组组合
账面价值 |
| 成都航天模塑南
京有限公司资产
组 | 973,318.55 | 0.00 | 973,318.55 | 165,962,833.35 | 166,936,151.90 |
| 长春华涛汽车塑
料饰件有限公司
资产组 | 6,524,980.77 | 0.00 | 6,524,980.77 | 462,841,025.82 | 469,366,006.59 |
3、可收回金额
(1)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2)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资产组
名称 | 预测期
间 | 预测期
营业收
入增长
率 | 预测期
利润率 | 预测期
净利润 | 稳定期
间 | 稳定期
营业收
入增长
率 | 稳定期
利润率 | 稳定期
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
来现金
净流量
的现值 |
| 成都航
天模塑 | 2026
年-2030 | 2026年
至2030 | 2026年
至2030 | 2026年
至2030 | 2031年
及以后 | 0.00% | 4.28% | 19,871,
726.37 | 10.49% | 237,000
,000.00 |
| 南京有
限公司
资产组 | 年 | 年分别
为-
3.85%、
0.00%、
0.98%、
1.97%、
1.97% | 年分别
为
4.65%、
4.80%、
4.00%、
4.16%、
4.28% | 年累计
为
9,821.3
6万元 | 年度 | | | | | |
| 长春华
涛汽车
塑料饰
件有限
公司资
产组—
—长春
华涛汽
车塑料
饰件有
限公司 | 2026
年-2030
年 | 2026年
至2030
年分别
为-
2.56%、
0.19%、
0.70%、
1.95%、
1.97% | 2026年
至2030
年分别
为
9.06%、
8.27%、
7.64%、
7.78%、
7.82% | 2026年
至2030
年累计
为
21,608.
39万元 | 2031年
及以后
年度 | 0.00% | 7.82% | 43,269,
294.53 | 10.17% | 244,000
,000.00 |
| 长春华
涛汽车
塑料饰
件有限
公司资
产组—
—成都
航天华
涛汽车
塑料饰
件有限
公司 | 2026
年-2030
年 | 2026年
至2030
年分别
为-
6.78%、
-
0.01%、
0.98%、
1.96%、
1.97% | 2026年
至2030
年分别
为
5.26%、
6.04%、
5.21%、
5.25%、
5.36% | 2026年
至2030
年累计
为
13,198.
99万元 | 2031年
及以后
年度 | 0.00% | 5.36% | 26,917,
906.16 | 9.94% | 211,000
,000.00 |
| 长春华
涛汽车
塑料饰
件有限
公司资
产组—
—武汉
嘉华汽
车塑料
制品有
限公司 | 2026
年-2030
年 | 2026年
至2030
年分别
为
23.66%
、-
0.49%、
1.12%、
2.01%、
2.01% | 2026年
至2030
年分别
为
8.29%、
7.74%、
7.00%、
7.21%、
7.52% | 2026年
至2030
年累计
为
26,742.
47万元 | 2031年
及以后
年度 | 0.00% | 7.52% | 55,093,
066.61 | 11.30% | 317,000
,000.00 |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 | | | | | | |
| | 基于行业发展与业务情况预测。 | | | | | | | | | |
| 预测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 | | | | | | |
| | 基于行业发展与业务情况预测。 | | | | | | | | | |
| 预测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 | | | | | | |
| | 基于行业发展与业务情况预测。 | | | | | | | | | |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 | | | | | | |
| | 基于行业发展与业务情况预测。 | | | | | | | | | |
| 稳定期利润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 | | | | | | |
| | 基于行业发展与业务情况预测。 | | | | | | | | | |
| 稳定期净利润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 | | | | | | |
| | 基于行业发展与业务情况预测。 | | | | | | | | | |
| 折现率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 是 | | | | | | | | | |
| | 根据评估时点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部分参数的调整,与以
前期间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 | | | | | | | | | |
?适用□不适用
关于长春华涛汽车塑料饰件有限公司资产组构成情况的说明:
归属于长春华涛汽车塑料饰件有限公司资产组的652.50万元商誉,系成都航天模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
模塑”)2011年9月收购长春海星汽车塑料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海星”)时形成,长春海星主要从事汽车
塑料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收购时点,长春海星持有长春华涛汽车塑料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华
涛”)、武汉嘉华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华”)100%股权,通过长春华涛间接持有成都华涛汽车塑
料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涛”)100%股权。2011年,长春海星将持有的长春华涛、武汉嘉华100%股权转让给
航天模塑,长春华涛将持有的成都华涛100%股权转让给航天模塑,从而长春华涛、武汉嘉华和成都华涛均成为航天模塑
全资子公司。2016年,长春海星被长春华涛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后长春华涛存续,长春海星注销。因此,对该部分商誉
的减值测试需结合长春华涛、成都华涛及武汉嘉华报表下的长期经营性资产组组合来进行。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
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商誉减
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
提的商誉减值
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
值损失 |
| 成都航天模塑
南京有限公司
资产组 | 165,962,833.
35 | 237,000,000.
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长春华涛汽车
塑料饰件有限
公司资产组 | 462,841,025.
82 | 772,000,000.
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不适用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不适用
八、未入账资产
?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