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展(000722):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0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0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0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3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0,831.77万元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963.9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2,600.8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81.7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14人次、自律监管措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丽云,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双,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服务业务7年以上,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负责过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益辉,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目前任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质量复核岗位,主持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量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0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04月0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25年度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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