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30116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04日 00:42:13 中财网
原标题:建研设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6页三、附件……………………………………………………………第17—20页(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7页(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8页(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19—20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4220号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建研设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建研设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建研设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建研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建研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建研设计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卓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龚文昌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668,4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31,6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3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度共投入募集资金4,364,358.5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8,978,679.29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10,057,539.88元(扣除银行手续费),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36,847,017.7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65,799,938.43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793,140.35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6,798.08元,结构性存款余额3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制定了《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0年9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相关监管规定修订,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和2024年5月及时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保证了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的合规。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
公司原开立用于存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8个,于2025年度注销2个、新开立1个。截至2025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7个,均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屯溪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公司相应开立募集资金专户8个,其中计划募集资金专户5个,超募资金专户3个。

经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95,986,882.82元全部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原专户注销,并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原存放于中国银行合肥政府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65,544,678.10元全部转存至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原专户注销,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关于胜利路支行更名的通知》,自2025年12月8日起,公司原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名称变更为“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龙川路支行”。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 验区支行6341165535,576,594.07
中信银行合肥西环广场支 行81123010108007853893,550,639.70
交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3413230000130014539561,990,612.01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龙川路 支行76730188000310344647,716.30
   
 767301808050156663,002,046.34
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520609514071000002801,010.93
招商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551902229910711224,521.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小计 15,793,140.35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100510550288.93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31826,509.15
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小计 6,798.08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49413,000,000.00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5253,000,000.00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64736,000,000.00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37210,000,000.00
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49903010020033425117,000,000.00
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2071889044003558178,00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龙川路 支行7673018100010962293,000,000.00
结构性存款余额小计350,000,000.00 
合 计365,799,938.4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64,358.56元;截至2025年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178,679.29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5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镇江分公司、新设南京分公司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之在镇江开设的分公司注销,同时在南京新设分公司。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公司基于建筑设计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实际作出的决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省外设计服务网络布局,加大对长三角核心城市群的市场开拓,也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原镇江分公司的注销手续,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新设南京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

除此之外,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无实施方式等其他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之“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共计2,919,550.21元。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14,282.88万元,2025年度未使用超募资金;截至2025年末累计使用12,18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0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以上资金于2022年5月13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2023年5月31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且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为进一步完善设计服务网络布局,提升区域市场辐射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180万元与蚌埠产城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60%,为合资公司控股股东。以上资金于2024年3月29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划转至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4.经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2024年8月6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划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经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2026年1月15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为满足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和6月20日分别在兴业银行合肥屯溪路支行和渤海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

4.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收益率等情况列示如下:

产品 名称金额 (万元)购买日到期日收益率(%)
结构性 存款25,800.002025.1.212025.6.262.33
结构性 存款9,200.002025.1.212025.4.212.30
结构性 存款9,200.002025.4.222025.6.262.30
结构性 存款27,100.002025.6.272025.8.272.15
结构性 存款7,900.002025.7.12026.1.122.00
结构性 存款17,800.002025.9.92026.1.121.65-1.83
结构性 存款9,300.002025.9.102026.1.121.55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6,579.99万元(含利息净收入3,684.7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
1.计划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超募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需要;
3.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主要用作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募投项目也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66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改变 项目(含部 分改变)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 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16,741.5016,741.50   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
8,779.908,779.903.6028.520.322027年12月31日-64.79不适用
4,039.664,039.6640.53395.479.79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949.222,949.22392.301,293.8843.872027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32,510.2832,510.28436.431,717.875.28-64.79
         
2,102.882,102.88
12,000.0012,000.0012,000.00100.00
180.00180.00180.00100.002024年2月26日-36.93
 14,282.8814,282.8812,180.0085.28-36.93
46,793.1646,793.16436.4313,897.8729.70-1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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