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60017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原标题:安通控股: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中国·泉州 2026年4月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会 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14点00分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并介绍参会人员。 (三)主持人说明本次审议的事项及表决办法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6.《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四)推选代表对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进行计票和监票 (五)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上述议案的表决 (六)会场休息 (七)待网络投票统计完毕后继续开会 (八)监票人公布宣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后的最终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三)表决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四)会议选派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五)本次会议由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六)到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同时也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至附件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清亮 附件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巍 附件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呈南 附件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立新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并保障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合法运营、科学决策及规范管理建言献策。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行业挑战,公司在各股东的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公司聚焦“提质增效、数字赋能、全员服务、绿色安全”四篇文章,坚持质量效益优先,推动经营提质扩量增效。优化物流网络与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强化数字技术与AI应用,决策管控更精准;深入践行“以客为尊”理念,全员服务意识增强,客户满意度稳步攀升;刀刃向内推动内部变革,激发组织活力。 公司始终将安全环保视为发展的生命线,筑牢双底线,绿色运营能力不断增强。每一步发展都凝聚着全体安通人的智慧与汗水,深刻诠释了公司“以诚待客、以新致远、以融共赢”的价值追求。现就公司2025年度主要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公司完成海运计费箱量326.25万TEU,同比增长12.11%,实现营业收入90.80亿元,同比增长20.28%;实现利润总额13.93亿元,同比增长82.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6亿元,同比增长77.90%。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6.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118.57亿元,资产负债率24.38%。 事会各项工作,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50项议案。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保持密切关注。对于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在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6次股东会,共审议通过了22项重要议案。 董事会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会的议程和议案,确保每个议案能够得到充分的讨论。董事会始终秉持依法、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不仅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更为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各自所长,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在这一年中,尽职尽责,关注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在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需求,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认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全年披露近170篇各类公告及相关文件,客观地反映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要事项,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生重大信息泄露或违规披露情形。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一向注重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公司通过开展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交流互动,耐心解答疑问,传递公司价值,增进市场认同,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板块建设,为投资者提供更快捷、全面的信息获取渠道。 三、2026年的工作展望 展望2026年,内外形势深刻演变,行业格局加速重构。董事会将以创新突破为驱动,引领公司在卓越发展的航程中坚定迈进。我们将紧扣“向新而行,求精并进”的年度主题,聚焦关键发展路径,切实把战略部署转化为经营实效。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董事会将以新起点为契机,引领全体员工同心同德,砥砺前行,共同推动安通控股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全新发展阶段。2026年,公司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坚持战略引领,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深度融入国家战略、重塑发展坐标的关键之年。董事会将坚定不移贯彻“智慧、韧性、绿色、协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部署,全力完善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一体化衔接,创新发展多式联运。同时,公司将积极提高整体战略布局,巩固内贸市场优势,稳妥开拓外贸业务,培育新的增长极。以南北互通、陆海联动为方向,优化航线网络与枢纽布局,提升全程物流服务能力,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全力打造具有独特竞争力的综合物流服务商。 管理四大维度协同发力,推动创新从“点状突破”向“系统重塑”跃升,着力塑造核心竞争力与品牌优势。深化产品与服务创新,持续升级“安速达”“安顺达”“安心达”“安联达”四大产品矩阵;推动营销创新,构建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运用联合招标、增量积分等激励机制强化客户开发,依托CRM系统实现需求精准洞察与价值深度挖掘,实现稳存量、拓增量的目标;鼓励管理创新,建立创新容错与激励并重的机制,营造创新氛围。通过差异化构筑竞争壁垒,以品牌力重塑市场认知,让“安通服务”成为客户心中效率与信赖的代名词,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物流品牌。 (三)深化数智赋能,提升全域运营效能 2026年,董事会将持续强化数智赋能战略定力,夯实数字化底座,推动数字技术从“支撑业务”向“定义业务”进阶。深化信息系统与数据工具应用,打通航运、公路、铁路、港口、客商的数据链路,优化运力配置、箱务管理等全流程服务。在此基础上,以大数据、AI核心驱动,推进智能物流与预测性调度,统一数据与服务标准,积极培育物流新质生产力。同时,探索新能源运营模式下的成本管控与效率提升,依托技术创新降本增效,让数字化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四)推进精益管理,筑牢稳健经营根基 2026年,董事会将精益思想全面贯穿于业务运营、船舶安全、成本管控等各环节,推动降本增效从“专项行动”走向“系统能力”。一方面,精细规划预算、运力与箱量目标,提升行业协同与流向引导力;多举措提升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以沉浸检查等强化实操,提高坞修后运营质量。同时,深化全面预算管理,识别隐性成本、及时纠偏,将成本意识融入操作单元,优化船舶调度与集装箱周转,提升资产周转与人效水平。另一方面,完善内控与风险管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收官之战,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此外,持续推进组织变革、激发内生活力,以精益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实现运营效率与本质安全双提升。 (五)坚持内外协同,构建高质量发展生态 独行快,众行远。2026年,董事会将“内外协同”上升为核心竞争力进行系统构建。强化内部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提升整体响应效率与服务能力。深化与港口、铁路、供应商及战略伙伴合作,构建开放共赢、资源共享的产业生方案,打造一站式服务。以协同放大资源效能,以开放汇聚发展合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生态圈。 (六)坚守绿色安全,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2026年,董事会将以更高标准完善公司治理,严格遵循新《公司法》要求,强化合规经营与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持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独立性。 积极响应“双碳”战略,全面落实ESG制度,加强对绿色低碳运输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加快船舶绿色改造与新能源应用,推动绿色航运与低碳运营。同时,健全风险预警与合规问责机制,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塑造良好企业形象。持续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合理分红计划,加快推进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转正,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清亮先生,历任招商局集团审计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长、法律合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招商公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委员,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认真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本年度历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认真审议相关议案。 5.考察及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业务交流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现场履职情况 ①董事会及专项工作参与 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及通讯的方式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并于1月上旬、2月下旬、6月中旬及12月下旬,通过现场及线上会议的方式,参与了公司2024年度年审沟通会议、投资建造集装箱事项讨论会以及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汇报会等重要会议。在会议中,本人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②调研走访与沟通交流 华东片区调研:7月上旬,本人前往公司华东片区开展调研,并在南京现场参加了公司与中外运物流南京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联合交流会,听取了片区关于经营现状、业务结构、发展规划及未来合作期望的介绍,并发表相关建议和意见。 山东片区调研:7月上旬,本人前往公司山东片区进行现场调研,并参加山东片区与青啤招商物流调研交流会、山东片区日照网点生产经营交流会,对山东片区与中外运战略协同推进情况,以及公司网点整合后的运行情况进行深度调研。 华北片区调研:7月下旬,本人前往公司华北片区开展调研工作,对区域运力资源情况、区域驳船及集疏港体系情况、片区经营情况进行深度调研,并对华北片区与中外运战略协同落地及合作情况进行考察。 国际部、安钛科调研:8月上旬,本人走访了公司国际部以及子公司安钛科,调研外贸航运市场运营情况,围绕公司在外贸航运业务的协同开展研讨;同时听取了公司数字化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汇报,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西南片区调研:11月下旬,本人前往西南片区粤西区域网点开展调研,听取了粤西区域网点资源投入及业务开展等方面的详细介绍,并就西南片区的业务协同进行交流研讨。 (二)履职成效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现场工作中,本人与董事、高管、片区及网点负责人、业务合作方进行了充分交流与访谈,运用专业知识和内审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议案、会计师年审事项、内控管理及业务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作用。 (三)公司支持与配合 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本人履职,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同时,本人通过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持续关注公司动态,进一步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了独立董事职责的有效履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选举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本人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2025年内认真开展(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交流,旨在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在沟通中,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财务报告质量以及潜在的风险点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在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审计工作期间,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及时沟通和协调,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关注公司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会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了他们的诉求和关切的问题。在交流中,本人积极回应了股东关切的问题,并向公司管理层转达了他们的意见和需求,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法定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本人未发现公司参与内幕交易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建言的作用。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主动调查并获取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为公司高质量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同时,本人主动利用现场工作的机会拜访公司业务相关方,互促协作,助力公司主业发展提质增效,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实质性支持。 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本人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协助搭建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的合作渠道,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清亮 2026年4月13日 附件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巍先生,现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专业学位(MBA、MPA)教育学院院长;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院长。2022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出席了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仔细审阅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判断提出独立、客观的意见与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故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表决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本年度历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 5.考察及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与治理动态,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现场履职情况 ①董事会及专项工作参与 2025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出席及通讯的方式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期间,本人着重围绕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拓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状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关键方面,展开实地考察与深入了解。 此外,本人分别于1月上旬、2月下旬、6月中旬及12月下旬,通过现场切实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②调研走访与沟通交流 本人于2025年9月下旬现场参加了关于公司运营船舶最佳经济寿命研究事项的讨论会,就相关事项深入交流讨论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此外,本人于12月下旬前往公司东北片区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就东北片区的组织架构、海运及铁路网点的设置情况、核心业务类型、主要合作客户、重点航线的运营情况等核心运营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结合自身专业为片区后续工作优化提供了建议及参考方向。 (二)履职成效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现场工作过程中,本人通过调研访谈、专题研讨等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片区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结合自身的专业积累与行业认知,就董事会审议事项、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战略规划布局及业务发展路径等提供了多角度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贡献专业力量。 (三)公司支持与配合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对本人履职予以充分支持与配合,有效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全面知情权,并提供了充分的履职支持与便利。同时,本人通过各类公开渠道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外部舆情与行业动态,持续研判其对公司治理与发展的影响。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常态化沟通,对本人关注的事项与建议均予以重视,并及时回应并推动落实,形成了良性的互动与协作机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慎评估,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任职要求。 本人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系统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深化实施,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闭环管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在保障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识别与管理各类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规范、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提供了有效的治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相应职责,依据相应的工作细则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支持和治理监督作用,有效提升了公司决策规范性与运作规范水平。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交流,旨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沟通中,本人重点就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公允性、重大投资项目进展、财务报告真实性及潜在经营与财务风险等事项进行问询与分析,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现的重要问题等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并全程关注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其遵照执业准则与时间安排推进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与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高度重视股东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依托董事会办公室及股东会等多渠道,与公司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主动听取股东诉求与关注事项。在此基础上,本人及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转达股东关注重点,推动相关意见在决策与管理中得到合理考量,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桥梁与监督作用。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并履行了法定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亦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或导致资产不当流失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并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全年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恪守诚信经营原则,财务管理保持稳健,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以审慎、勤勉的态度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更新,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推动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强化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常态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积累与行业认知,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及合规经营提供具有建设性与可操作性的专业建议,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巍 2026年4月13日 附件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黄呈南先生,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昌分所任主任会计师。历任南昌市审计局科员;南昌审计事务所部门经理;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西鑫源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经理;江西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法人代表、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25年9月23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通过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自本人就职以来的历次董事会。会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积极参与各议题讨论,认真、审慎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本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所召开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2025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2025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该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 5.考察及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与治理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开展日常调研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不断加深对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及日常经营状况的了解与把握。 (一)现场履职情况 ①董事会及专项工作参与 本人自2025年9月23日履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工作。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及通讯的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凭借专业素养与丰富经验,围绕公司经营管理、战略规划、董②调研走访与沟通交流 本人于12月下旬前往公司总部开展调研。期间,系统了解了公司发展历程、业务运营模式、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并从强化风险管控等角度出发,向公司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履职成效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与邵立新先生(已离任)的现场工作时间相加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现场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座谈、访谈等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业务片区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结合自身专业积累与实践认知,围绕董事会审议事项、年度审计安排、内部控制优化、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方向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监督与公司治理中的专业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公司支持与配合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予以了充分支持与配合,有效保障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并提供了必要的履职支持与工作便利。同时,本人密切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深对公司的认知和了解。 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常态、有效地沟通机制,对本人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均予以重视,并及时推动落实与改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慎评估,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选举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本人关注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系统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深化实施,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闭环管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在保障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识别与管理各类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规范、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提供了有效的治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相应职责,依据相应的工作细则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支持和治理监督作用,有效提升了公司决策规范性与运作规范水平。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交流,旨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在沟通中,本人重点就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公允性、重大投资项目进展、财务报告真实性及潜在经营与财务风险等事项进行问询与分析,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在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审计工作期间,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计划与方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等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沟通与协调,并全程关注审计工作进展,督促其遵照执业准则与时间安排推进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高度重视股东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依托董事会办公室及股东会等多渠道,与公司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主动听取股东诉求与关注事项。在此基础上,本人及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转达股东关注重点,推动相关意见在决策与管理中得到合理考量,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桥梁与监督作用。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并履行了法定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亦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或导致资产不当流失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本人依托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独立发表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就公司长远发展与持续经营提供专业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恪守诚信经营原则,财务管理保持稳健,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秉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持续关注并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不断提升专业判断与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合规运营与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呈南 附件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截至2025年9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持续关注公司战略实施与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开展调研,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9月2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6年。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至此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前积极了解并收集决策所需的背景信息与相关资料,认真审核提交审议的议案;会上针对议案及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展开全面深入沟通,以客观公正态度就重大事项提出独立见解并认真行使表决权。经共同讨论分析,本人认为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对于2025年度任期内参加的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自身专长,积极投身委员会各项工作,对提交至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阅,并在会议上积极发言,以谨慎态度参与各议题讨论,提出看法与建议,认真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董事职责,为董事会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也为公司发展贡献专业建议。经与会委员充分讨论,本人认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召开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规流程,保障了决策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处理也依既定程序进行,确保了决策有效权威,故对任期内公司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况。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的方式以及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 5.考察及现场检查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围绕公司战略、投资计划、业绩表现等方面做专题调研讨论,并持续进行调研活动,与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保持互动,就公司投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交流意见。 (一)现场履职情况 旬、2月下旬及6月中旬,通过现场及线上会议的方式,参与了公司2024年度年审沟通会议、投资建造集装箱事项讨论会等重要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与决策支撑职能。 ②调研走访与沟通交流 本人于2025年5月中旬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决算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在会上认真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决算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年审机构所作的审计管理建议报告,围绕财务及资产结构、深化研发专项、关联方认定与梳理、财务报告质量等2025年公司重点工作开展研讨,并对进一步完善关联方管理,持续提升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出相关建议。 (二)履职成效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与黄呈南先生的现场工作时间相加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务,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管进行了交流、讨论、访谈,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会计师年审事项、公司内控管理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重要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作用。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在审议关联交易时与公司管理层、主办部门以及公司聘请的审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公允性。 (三)公司支持与配合 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本人密切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掌握公司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就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也与本人保持着密切沟通,对本人所关注的问题能够及时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落实和改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日常经营服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进行了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选举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本人在2025年度任期内关注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相关岗位评估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续聘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作用,对各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交流,旨在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 在沟通中,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财务报告质量以及潜在的风险点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七)与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关注公司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会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了他们的诉求和关切的问题。在交流中,本人积极回应了股东关切的问题,并向公司管理层转达了他们的意见和需求,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保护公司股东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八)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法定审核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本人未发现公司参与内幕交易的行为,也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分析与独立判断,并就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积极提出专业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合规、内控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衷心祝愿公司事业腾飞,蒸蒸日上!本人在今后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的发展。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立新 2026年4月13日 议案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概括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2,022,185.70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2019年,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因经营困境陆续进入重整程序,由于两家子公司资产价值已无法覆盖相应的负债,因此母公司对这两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了全额减值处理,在合并层面对其计提减值进行抵消。2020年12月,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完成了司法重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9.79亿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07亿元。2022年至2025年期间,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分别向母公司分红24.97亿元、4.05亿元、0亿元和5.0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42亿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43亿元,由于母公司2025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仍未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议案三:《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地激励管理团队,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业务,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董事会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进行了确认,并拟定了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绩效考核及董事会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向董事支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现任董事。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不设非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董事长王维先生、董事侯进平先生、赵春吉先生、朱秋燕女士、洪冬青先生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董事楼建强先生以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确定薪酬。 (2)独立董事的津贴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刘清亮先生、刘巍先生、黄呈南先生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0元(税前)。 (四)薪酬管理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对董事的薪酬方案及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与考核制度及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独董津贴、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照其实际任期进行考核和计发。 3.公司董事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董事由于履行职责所产生的职务消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规定 1.本方案涉及的所有薪资或津贴,均为税前。 2.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方案中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会批准,董事自选举之日起生效,选举前公司董事薪酬从其原标准发放。 4.本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或修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给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4月13日 议案四:《关于未来12个月内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安盛”)以及安通华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物流”)提供的担保总额度拟定为290,000万元人民币(美元担保金额暂依据2025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2.88人民币元计算),其中为安通物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为安盛船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为海南安盛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为华东物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000万元。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质押)担保,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3.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B区 4.法定代表人:楼建强 5.注册资本:135,000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汽车旧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安通控股持有安通物流100%股权,安通物流为安通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4月12日 3.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A区 5.注册资本:145,0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拖带服务;船舶租赁;船舶销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国际班轮运输;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安通控股持有安盛船务100%股权,安盛船务为安通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三)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南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6月24日 3.注册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英街道滨海大道141号招商局大厦B座13层1305房 4.法定代表人:蔡可光 5.注册资本:103,000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船舶拖带服务;船舶租赁;船舶销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船舶修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海南安盛为安通控股全资子公司安盛船务100%持股的公司。 (四)安通华东物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通华东物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3日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32A室 4.法定代表人:荣兴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船舶租赁;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销售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