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00284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 喻)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张喻,197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2年),湖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曾任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1996年湖南农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湖南农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2010年湖南农业大学获农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方面的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先后承担国家“863”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专项课题、国家支撑计划项目、省科技厅重大专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长沙市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多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IndustrialCrops&Products》LWT-Food《ScienceandTechnology》《InternationalJournalofBiologicalMacromolecules》《农业工程学报》《食品科学》《中国食品学报》《中国粮油学报》等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70余篇;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6项(其中第一发明人5项),转让专利成果2项。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计参加6次会议,就公司股权激励实施、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利润分配、分红回报规划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共计参加1次会议,就公司委员会议事规章制度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积极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及定价合理性进行重点核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场办公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利用自己的行业专业知识提出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长16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就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及回购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主要包括:2023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审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以及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制定。 本人认为,相关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及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承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作出了应有贡献。 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述职人:张喻 2026年 4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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