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00053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219,301,948股,每 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为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 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已于 2023年12月1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899,999.68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 款1,347,009,407.68元由主承销商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 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156,698.56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346,072,931.31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了 XYZH/2023GZAA6B0420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13日到位。截至2024年12 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7,780,133.23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328,861,891.86元,其中“潮南陇田4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979,215,736.26元(其中置换前 期投入项目资金884,906,692.10元),“潮阳和平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发生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349,646,155.60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项目资金349,646,155.6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22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3,455.29万元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99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6F009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至2024年4 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发布《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决定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按节余募集资金253.22 万元(含存款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普通账户,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360200132920129466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8110901012501676138)办理完毕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广州恒 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7,780,133.23元,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恒运 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6]第ZC10178号);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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