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002065):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 1-7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一910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 (010) 53396165 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名国成鉴字[2026]第 0517号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东华软件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华软件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华软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东华软件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东华软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华软件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华软件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8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405,16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94,839.86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资金[2021]000672号)予以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信创鹏霄项目—东华鹏霄(青岛)生产基地”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孙公司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青岛鹏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因变更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山东曹州云都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及三亚东华云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使用“东华云都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与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5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签署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488万元,并已归还12,112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信创鹏霄项目”已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毕并结项,其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1.2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周转。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除经批准的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专用。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九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