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002706):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936号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良信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良信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良信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良信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编制,如实反映了良信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良信股份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晨君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11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2: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具体见下述三、(五)。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账号1001019729006800280)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于2022年8月1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账号21617010010033921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鉴于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6,728.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8号鉴证报告验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置换出同等金额资金到自有资金账户。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智能型低压电器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正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将所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累计为24,714.2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内,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累计为24,714.2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本次决议生效日之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公司使用票据支付置换金额为37,656,568.78元。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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