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二五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687号 目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1-2页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687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长安汽车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长安汽车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育勤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欣 中国?上海 2026年4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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