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600550):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工作。现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 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 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 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 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 万元。 2、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 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5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 次、行政监管措施4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 人次。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风险承担能力 中兴华具有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中 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 相关规定。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 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过对中兴华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 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结 合前一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 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聘请中兴华 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 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保变电气2025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配备了相当的专业力 量,项目组保持职业怀疑并运用职业判断,与治理层就计划 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项 目组按照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实施相应审计程序,并且根据 审计目标完成各项工作。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情 况 根据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如下: 1、2025年11月27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对中 兴华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 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结合前一年度审 计工作开展情况,一致认为中兴华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 执业团队,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确定提议聘请中兴华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2月30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中兴华 项目组召开2025年度审计沟通会,对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 计范围、时间进度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 排等)进行沟通。 3、2026年3月27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中兴华项 目组就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以及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了项目组关于公司2025年 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等情况汇报。 4、2026年4月3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025年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 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勤勉严谨,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发 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全面完成 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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