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600379):宝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0:26:16 中财网
原标题:宝光股份:宝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王海波先生、原董事长谢洪涛先生(离任)、独立董事王承玉先生、独立董事刘雪娇女士组成,刘雪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的职责。全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审议同意事项议案23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正式沟通会议2次。

(一)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初稿召开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财报、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应收账款、关联交易、研发费用、存货的周转情况、经营性现金流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间。

2025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关于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召开沟通会,确定了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安排,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预审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序 号会议召开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审阅事项表决结果
序 号会议召开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审阅事项表决结果
12025年3月 28日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5.《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0.《关于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内 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报告〉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发布〈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并实施〈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 议案》 14.《关于〈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全票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22025年8月 8日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2025年半年度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全票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32025年9月 15日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公司关于决算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全票审议通 过。
42025年9月 26日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全票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52025年10 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票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62025年11 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关于选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票审议通 过,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管理处并进行综合评估,认为年审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如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计,并提出管理建议,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2023年2月20日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提出启动选聘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审查确认选聘方案、对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比较了审计费用的合理性。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资格与能力,符合公司的选聘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与管理层开展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合法合规、如期完成定期报告披露。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制定整改计划,推动问题整改完善,持续优化相关流程,切实将内部审计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及日常运行情况,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发日以后不再设立)、经营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合理性以及交易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对关联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均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了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工作,以达到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以高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对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指导作用,在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依法依规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保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持续发挥监督和决策支持作用,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依托委员专业能力与执业经验,进一步强化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深入洞察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审查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刘雪娇 王海波 王承玉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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