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600379):宝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王海波先生、原董事长谢洪涛先生(离任)、独立董事王承玉先生、独立董事刘雪娇女士组成,刘雪娇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履行了审查、监督的职责。全年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审议同意事项议案23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正式沟通会议2次。 (一)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初稿召开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财报、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应收账款、关联交易、研发费用、存货的周转情况、经营性现金流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间。 2025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关于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召开沟通会,确定了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安排,就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预审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财务管理处并进行综合评估,认为年审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如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计,并提出管理建议,对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控机制、保证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2023年2月20日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提出启动选聘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审查确认选聘方案、对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比较了审计费用的合理性。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资格与能力,符合公司的选聘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专门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公司财务报告、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与管理层开展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合法合规、如期完成定期报告披露。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制定整改计划,推动问题整改完善,持续优化相关流程,切实将内部审计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及日常运行情况,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发日以后不再设立)、经营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合理性以及交易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对关联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均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了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外部审计机构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工作,以达到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以高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审慎、认真、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对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指导作用,在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依法依规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保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持续发挥监督和决策支持作用,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依托委员专业能力与执业经验,进一步强化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深入洞察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审查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刘雪娇 王海波 王承玉 2026年4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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