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300528):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26-013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亿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2亿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0.79亿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12亿元。由于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决定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但鉴于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2025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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