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30107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1:04:08 中财网
原标题:星华新材: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目 录
页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4443号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华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星华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星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星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星华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星华新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10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61.4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9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914.08万元(其中5,772.57万元为本次支付,141.51万元为前期已经支付,两次税费共计354.84万元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1202083329800086258银行账户10,000.00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18536659银行账户39,417.43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0710240000000983银行账户35,000.00万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15351729290016银行账户2,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42.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633.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9,729.88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3,446.22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2,486.40万元,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5,245.14万元,2025年使用募集资金8,047.65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1,082.4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082.43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8,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紫金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 瓶窑支行1202083329800086258募集资金专户30,528.88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18536659募集资金专户100,059,488.88
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余杭 支行0710240000000983募集资金专户127,850,317.42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 营业部15351729290016[注]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19408254[注]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19481251募集资金专户2,872,770.24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 瓶窑支行1202083329800099943[注]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 紫金港支行19042201040005955募集资金专户11,224.10
   230,824,329.52
[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15351729290016户已于2022年10月27日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1202083329800099943户已于2025年1月17日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3301040160019408254户已于2025年3月13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12月10日至20日,公司在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2,193万元竞得余政工出[2021]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位置为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土地面积为20,885平方米。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72567号)变更为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1-031)。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拍得政工出[2021]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位置为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土地面积为31.32亩,计划总建筑面积29883.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705平方米。新建厂区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超老厂区,极大改善了生产环境,扩宽生产空间,有利于后续新购置设备的放置与安装,提高“年产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线”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中的“年产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线”搬迁至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18-2地块)。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4-04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729.88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421.18万元(不含税),合计10,151.06万元。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0日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7559号《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1-026)。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3-060)。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等额置换募集资金3,321.27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告编号:2025-05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型购买日期金额到期日
结构性存款2025-10-113,000.002026-01-11
结构性存款2025-12-295,000.002026-01-19
  8,000.00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2)。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33,017.69
22,001.15
30,333.30
85,352.14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并在上述超募项目终止后,将其剩余超募资金中的15,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暂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如公司后续对该等超募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告编号:2023-052)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已经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0万平方米功能型面料生产项目”和“年产50,000吨胶粘剂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资金全部划转至一般户后,将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告编号:2024-070)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12,360.08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终止项目后部分结余超募募集资金补流)31,750.63万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92,190.00[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注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927.18        
23.83%        
是否已 改变项 目(含部 分改变)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23,691.4523,691.4540.0010,041.8842.392026年9月[注2] 5,081.45不适用
8,568.478,568.47896.524,802.7056.0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2,259.9232,259.92936.5214,844.5846.02 5,081.45 
         
15,000.0015,000.00-4,142.1127.6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0,000.0010,000.00-930.719.3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5,000.0015,000.001,660.507,287.2648.5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000.0011,000.00-11,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1,000.0051,000.001,660.5023,360.0845.80  -
 83,259.9283,259.922,597.02[注3] 38,204.6645.89 5,081.45 
         

[注1]上表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均不含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和已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注2]年产反光材料2,400万平方米、反光服饰300万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反光布和反光服饰生产线已于2020年9月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并投入使用。上述实现效益为反光布和反光服饰生产线产生净利润。

[注3]上表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均未包含2023年度终止部分超募项目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8亿元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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