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301329):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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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1:10:5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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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信音电子: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音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3,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668,432.4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7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6,893,991.1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469,677.00元;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6,873,116.8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9,551,197.23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的投资收益26,605,333.38元、账户手续费3,918.0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72,375,656.60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822,668,432.40 | | 减: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置换 | 20,469,677.00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6,873,116.88 | | 减: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139,551,197.23 |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的投资收益 | 26,605,333.38 | | 减: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等 | 3,918.07 |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672,375,856.6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三方监管协议备注 |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上海分
行 | 1009103353000582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沧
浪支行 | 8905007880110000222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
支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下属支行,
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名义签署 |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2100741930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的下属支行,此
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名义签署 |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8112001014700750060 | |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009103353000582 | 6,577,880.5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 89050078801100002220 | 139,012,370.42 |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 | 8112001012100741930 | 58,337,480.40 |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 | 8112001014700750060 | 38,447,925.24 |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定期存款 | 280,000,000.00 | | 中信银行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 | 大额存单 | 100,00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 大额存单 | 50,000,000.00 | | 合计 | 672,375,656.60 |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76,893,991.11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信音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信音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信音电子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22,668,432.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139,551,397.23 | | | | | |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 176,893,991.11 | | | |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
目(含部分改
变)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扩建58000万件连接器项目 | 否 | 454,255,000.00 | 454,255,000.00 | 7,551,197.23 | 44,753,991.11 | 9.85% | 已暂缓实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建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6,889,000.00 | 56,889,000.00 | | 140,000.00 | 0.25% | 已暂缓实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511,144,000.00 | 511,144,000.00 | 7,551,197.23 | 44,893,991.11 | 8.78%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 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超募资金 | | 311,524,432.40 | 91,524,432.40 | | | | | | | | | 购买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股权 | | | 220,000,000.0 | 132,000,000.00 | 132,000,000.00 | 6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311,524,432.40 | 311,524,432.40 | 132,000,000.00 | 132,000,000.00 | 42.37% | | | | | | 合计 | | 822,668,432.40 | 822,668,432.40 | 139,551,197.23 | 176,893,991.11 | 21.5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
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扩建58000万件连接器项目”和“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建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由2024年7月延长至2026年7月31日。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扩建58,000万件连接
器项目”和“建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 因受到外部市场环境、内部公司战略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对“扩建58,000万件连接器项目”和“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公司认为基于整体
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有生产基地能够满足目前的订单交付及增长需求。且近年来,下游客户对于新品的需求放缓,公司主要以
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工作,公司现有的研发场地、设备条件可以满足目前的研发需求。如按原计划继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则募投项目的未来收益将很可能与初始预期存
在较大偏离,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扩建58,000万件连接器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暂缓实施。后
续公司会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暂缓实施期间,除针对募投项目已采购设备合同尾款待后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外,公司不会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建设。 |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1月10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80%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22,000万元购买国天电子所持有的国联电子80%股权。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向国天电子支付现金对价的60%即13,200万
元人民币。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776号),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31,008,037.04 | | | | | | | | | |
| | 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469,677.00元,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从募投专户中转出。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 | 公司2024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9,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5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
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2026年4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含超
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经股
东会审议生效后,前次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
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 按承诺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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