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00056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陆涛)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1:56:26 中财网
原标题:海南海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陆涛)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陆涛)
作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陆涛先生:汉族,1963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中国药科大学药学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主持完成多项国家、省部级课题,已发表SCI科研论文120余篇。现任中国药科大学教师、兼任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 名本报告 期应参 加董事 会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缺席董 事会次 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董事会会 议出席股 东会次 数
陆涛909007
经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参加6次会议,主要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审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指导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的规范开展;组织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质量,审议续聘议案并提出专业意见;就聘任总会计师事项进行资格审查,为公司的财务管理等事项提供建议。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参加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出席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查关联交易、关联方财务资助等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就公司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同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防范重大风险。

5、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公司现场工作和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报告期内,本人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各位董事、高管及其他部门人员的大力支持,公司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工作,确保本人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意见。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相关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相关提名董事及高管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拟选举和聘任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通过审阅公司薪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本人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以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从绩效目标的确定、日常薪酬管理、绩效评价、绩效结果与薪酬挂钩等机制均按照规范的流程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陆涛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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