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锦富技术(300128):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1:21:21 中财网
原标题:锦富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英创智”)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力富”)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次预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可在各被担保方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6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2026-013),公司已将子公司泰兴天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化工”)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其中1,000万元调剂至惠州市芯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芯星”)、400万元调剂至奥英创智。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公司将子公司天马化工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子公司奥英创智、惠州芯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总额度(含 调入额度)未使用担保 额度本次调剂担保 额度调剂后剩余可 使用担保额度
苏州锦富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天马化工15,0003,600-1,0002,600
苏州锦富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奥英创智4,4000500500
苏州锦富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惠州芯星1,0000500500
注:天马化工以及本次接受调剂的担保对象奥英创智、惠州芯星资产负债率均大于70%。

(二)提供担保概况
公司子公司奥英创智、惠州芯星、厦门力富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苏州市农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融资租赁”)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均为24个月。其中,奥英创智拟申请两笔融资,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2.81万元;惠州芯星、厦门力富分别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8.69万元、1,060万元。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并与农发融资租赁拟签订担保相关协议。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4月8日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田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虎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电视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光学玻璃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奥英创智50.80%股权。持有奥英创智29.20%股权的苏州诺尔智显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其他说明:经查询,奥英创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奥英创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0,205.5721,444.91
净资产2,552.421,972.66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28,999.0928,817.24
利润总额530.18-775.18
净利润579.75-468.63
2、惠州市芯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18日
注册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举西路4号胜诺达工业园区5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钟浪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推广;蓄电池循环利用;智能化技术、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研发;销售:电池、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机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及技术服务;研发、销售、生产: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配件、LED灯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市芯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惠州芯星62%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惠州芯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惠州芯星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508.45508.43
净资产-304.72-20.12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921.971,602.84
利润总额-377.968.91
净利润-284.60-1.02
3、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4月9日
注册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307号(3#厂房)第一、二、三层
法定代表人:龚哲汉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代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厦门力富100%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厦门力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厦门力富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7,556.7432,266.05
净资产8,011.727,596.72
项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31,496.2539,774.58
利润总额576.832,418.03
净利润415.001,795.94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农发融资租赁就子公司奥英创智的两笔融资租赁业务分别签订编号为(苏农租202603DH0015-1、苏农租202603DH0015-2)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苏州市农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范围:①承租人(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下同)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号:苏农租202603DH0015-1、苏农租202603DH0015-2)约定的《租金支付明细表》所载明的:租金总额、手续费和名义货价等(其中租赁本金分别为287.15万元、135.66万元)。②承租人应承担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③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保证期限:①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各保证人提前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③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与农发融资租赁就子公司惠州芯星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苏农租202603DH0016)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苏州市农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范围:①承租人(惠州市芯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同)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号:苏农租202603DH0016)约定的《租金支付明细表》所载明的:租金总额、手续费和名义货价等(其中租赁本金为388.69万元)。②承租人应承担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③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保证期限:①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各保证人提前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③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与农发融资租赁就子公司厦门力富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苏农租202603DH0017)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债权人):苏州市农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范围:①承租人(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下同)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号:苏农租202603DH0017)约定的《租金支付明细表》所载明的:租金总额、手续费和名义货价等(其中租赁本金为1,060万元)。②承租人应承担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③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保证期限:①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各保证人提前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③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54,155.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8.9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1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拟与农发融资租赁就子公司奥英创智、惠州芯星、厦门力富的融资租赁业务分别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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