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6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管理层及各级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计划或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产融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存款、贷款、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票据业务等,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不超过260亿元。
(1)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规模化采购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2026年度预计委托承运运费不超过2亿元。
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碳交易、绿电、绿证等电力交易业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金350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75亿元。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1.2亿美元,经营范围:集团境外资金监管、资金归集、代收代付、融资、信用担保、汇款、投资、利率汇率风险管理、顾问咨询等香港特区政府《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所规定的财资中心业务范围。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4、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40亿元,经营范围如下:(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5、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1亿元,曾用名: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产权经纪业务;工程招标及代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7、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15.07亿美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融和租赁35%股权。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谢晶先生和公司董事会秘书邹忆女士均担任融和租赁的董事。 8、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注册资本8.5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9、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注册资本1.2亿元,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0、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分公司。 11、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2、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3、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资本11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设备行业及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机电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生产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4、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友好航运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友好航运5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田建东先生担任友好航运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存贷款、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票据业务等,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等资金。 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保险、供应链金融等业务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融和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拟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电力交易等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碳交易、电力营销、绿证等其他关联交易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 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