嵘泰股份(60513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嵘泰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3号),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6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合计877,900,578.2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8,729,005.78元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2,452,908.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718,664.0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2993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751.13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 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开立的 2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 2025年 4月 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6,500.80万元,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132.3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5年4月17日出具了《关于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4614号)。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00.8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132.32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且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6024号),认为:嵘泰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嵘泰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嵘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取消前)、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嵘泰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嵘泰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处于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注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7,007.03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7.03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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