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603113):金能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71A007721号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技”或“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金能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金能科技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金能科技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金能科技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金能科技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371A01156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利润总额 2,660.69 -9,00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3.89 -5,78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6,406.88 -12,905.47 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具体扣 具体扣 项 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除情况 除情况 1,626,138.01 营业收入金额 1,691,280.8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3,488.09 86,176.6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5.30% 1.39%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23,488.09 注 86,176.65 注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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