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30034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刚)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3:11:03 中财网
原标题:ST联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刚)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安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安刚,硕士,中国国籍,有澳大利亚居留权。2012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职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10次、股东会2次,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未遇到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的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出席股东 会次数
安刚1046002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投出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内容独立意见 类型
2025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年1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 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共参加审计委员会召集的5次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审计机构保持紧密沟通,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建议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9日审议《关于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同意上述议案。
 2025年4月24日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同意该议案。
 2025年8月12日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同意该议案。
 2025年10月22日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
 2025年11月27日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议案》。同意该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督促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监督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运作情况,同时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了解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相关意见,保证所递交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五、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履职超过15日。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要求,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安 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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