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30034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乃孝)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3:11:04 中财网
原标题:ST联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乃孝)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王乃孝)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乃孝,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EMBA,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淄博鲁中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至今,任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莲池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会2次,我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审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在股东会上,我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报告和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股东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5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 名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董事会会 议出席股东会 次数
王乃孝1082002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内容独立意见 类型
2025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年1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 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 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共召集召开会议5次,按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就内部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 和建议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9日审议《关于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 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
 2025年4月24日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同意该议案。
 2025年8月12日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议案》。同意该议案。
 2025年10月22日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 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上述议案。
 2025年11月27日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整的议案》。同意该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5年12月25日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作职责。作为独立董事,我通过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系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议年度审计计划、重点领域及发现的问题,针对公司内部控制、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提出优化建议,并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范围覆盖高风险业务(如关联交易等),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推动公司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参加了2024年度的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交流。同时,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的机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投资者的诉求,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履职超过15日。

为了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2025年度,我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公司审计交流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于董事会闭会期间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全力支持履职工作:定期提供财务报表、经营分析及重大事项进展等资料,保障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决议执行过程中,充分尊重并重视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确保决策程序科学、透明,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条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相关资料,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等方式,倾听中小股东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我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7月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座谈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12月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学习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了解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履职规范。同时,我还关注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理念,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建议。

八、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王乃孝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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