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600795):国电电力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6-0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家 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等相关金融业务,并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 ?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 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00亿元;委托贷款每日余额不高于200亿元;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400亿元;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全年不高于5000万元;财务公司债券投资每日余额不高于100亿元。 ?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1,360,739.11万元,向财务公司贷款余额4,357,526.03万元。2025 年发生票据贴现金额55,605.29万元,票据承兑金额637,441.06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财务公司2023年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要求,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结算等相关金融业务,并对服务范围、服务限额、定价原则等事项进行约定。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富锁 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7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 层7单元301、302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109.26亿元,所有者权 益412.45亿元,2025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2.51亿元,实现净 利润42.06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金融服务内容 1.给予甲方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包含法人账户 透支)、固定资产贷款(包括项目贷款、项目前期贷款、项目营运期债券投资等金融产品及服务,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2.通过资金结算系统为甲方及其成员单位搭建资金结算网络, 协助甲方实现对其直属单位的资金管理; 3.办理甲方内部转账结算,提供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4.协助甲方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5.办理甲方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 6.为甲方办理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电票集中管理服务; 7.吸收甲方的存款; 8.对甲方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 9.承销或分销甲方的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金 融工具; 10.金融咨询服务:根据甲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不 同主题的金融信息咨询服务; 11.其他服务: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网上 银行等);乙方将与甲方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在监管机构许可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12.双方同意,在乙方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乙方可 以向甲方提供外汇存款、贷款、结算及结售汇等相关服务; 13.乙方向甲方提供资金池服务,是指乙方通过其新核心系统现 金管理模块,利用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放款和还款的形式管理甲方与甲方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 (二)定价原则 1.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指国 有四大银行,具体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下同)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2.乙方对甲方的贷款利率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 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 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三)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 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1000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每日余额不高于200亿元人民币,债券投资每日余额不高于100亿元人民币。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的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400亿元人 民币。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咨询、代理、结算、转账、投资、信用证、网上银行、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承兑等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咨询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四)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或解除 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变更须经签署协议的各方协商一致,并达 成书面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涉及对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经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金融服务平台,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与其开展业务能够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联交易》有关规定,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有效执行。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关于 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出具审查意见: 1.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3.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金结算、归集、监控、服务平台, 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能源集团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编制《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1,360,739.11万元,向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4,357,526.03万元。2025年发生票据贴现金额55,605.29万元,票据承兑金额637,441.06万元。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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