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30068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英搏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79号文批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21,845,27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委托东北证券承销,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数为19,928,879.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确定发行价格为48.99元/股,截止2022年7月13日,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315,782.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123,740.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3,192,041.4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66号验资报告。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235号文批复,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817,159,7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171,597张,按面值平价发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委托东北证券承销,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8,171,597张,截至2024年10月2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159,7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477,224.4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4,682,475.5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ZB1121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8,527.0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687.6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58.6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645.21万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款余额4,645.21万元)。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1,328.3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752.2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0,409.21万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款余额5,409.2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777.32万元,其中: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7,606.44万元,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29.71万元,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1,541.1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资金53.5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8,304.3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687.63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12.1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844.45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款余额7,844.45万元)。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649.30万元,其中: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车间建设项目32,649.30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977.6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752.2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771.91万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7,500.00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款余额271.9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2年7月起对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4年10月起对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注2:2025年7月23日,鉴于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顺利结项,且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公司已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依法完成注销;同时,已不再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相关专户,以及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中部分不再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亦均已按程序完成注销。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9,830.8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2,649.3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到期日前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到期日前将前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7,500.00万元。 (五)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7月,公司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7月6日,“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48.10万元。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原因有: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鉴于公司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结项且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公司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此外,公司已不再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及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也于2025年7月注销。注销的“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48.10万元,注销的“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5.26万元,注销的“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0.1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金额低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涉及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合计53.50万元(均来自于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符合上述情况,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且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该部分资金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进行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搏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丹丹 杭立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附表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3,192,041.41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调整,将补充流动资金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0,000.00万元调整为8,687.63万元,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注3: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结项,并将相关节余募集资金2,853.48万元(含 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二期)”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2,858.62万元(含利息收入); 注4:2025年7月2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 息收入)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 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涉及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合计53.50万元(均来自于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符合上述豁免情形,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且 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该部分资金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日常经营活动。 附表2: 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4,682,475.51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下,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作出调整,将补充流动资金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0,000.00万元调整为8,752.28万元,本 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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