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 年度 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M10543号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 达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纳思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2025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纳思达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2025 我们认为,纳思达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1 ——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纳思达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2025 本报告仅供纳思达公司为披露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慕桃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洁纯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公司以新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伟、厦门奔图和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厦门奔图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奔图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71,136,112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31元/股,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发行费用(含税)为人民币1,443.26万元。 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公司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171,136,112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18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714,7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1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2021年11月25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400.00万元后将人民币497,600.00万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919.53万元)。其中人民币83,60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2 ——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纳思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与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21 11 29 公司于 年 月 日与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及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与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8.6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通过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尚未购买理财产品。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尾款的支付及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投入。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1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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