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4:54:30 中财网
原标题:川润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是/否/不适用说明
一、内部审计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 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 内部审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报告 一次。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1)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对外担保 
(3)关联交易 
(4)证券投资 
(5)风险投资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7)购买和出售资产 
(8)对外投资 
(9)公司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10)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6、专门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内向董事会或 者其专门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 度结束后2个月内向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 度。 
2、公司是否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 动易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 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 公司网站(如有)刊载。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 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 记管理做出规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相关人员是否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报、半年报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 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并在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买 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知 董事会秘书。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并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未将募集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后12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未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 业务专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 息。关联人及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2个交易日内进行更 新。公司报备的关联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独立董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 金往来情况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 应的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 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 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 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 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保证安排合理时间, 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独董姓名天数
  李光金9
  饶洁8
  钟胜8
  赵明川7
  刘小进7
  罗萍7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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