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川润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号),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166,300股,发行价格为 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848,1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87,735.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060,394.15元。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4年 2月 22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第 0002000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47,104,909.30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4,272,051.09元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08,203,951.05元(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权,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办理募集资金业务的便利性,经 2024年 3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川润液压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为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欧盛液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该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8,203,951.05元(含利息收入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目前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 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欧盛液压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的全面稳步推进,经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6年 6月 30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募投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 2024年 3月 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公司 2025年 3月 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专户存款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不包括后续预估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对应的募投项目,或根据经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许可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截至 2026年 3月 30日,经股东会审议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尚需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1,995.55万元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予以终止。已签订合同尚待支付的尾款最终可能因实际支付情况有所调整。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 289,999,999.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060,394.15元。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展和资金需求,经公司 2024年 3月 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03月 0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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