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600371):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董国云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 (董国云) 本人作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董国云,男,1971年7月出生,博士、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 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过自查,我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 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 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 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我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我对提交公司董 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事项,我进行了解,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我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我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 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召开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 信息,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会议召开时,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2024年年报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 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深入的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一致。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报、2025一季报暨现金分红 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报告、三季报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会议、参加业 绩说明会、参加培训、与会计师沟通等方式现场工作18天。除出席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会外,我还参加了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全部三次业绩说明会,参加了黑龙江 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审计委员会履职专项培训。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保证我有效行使职权。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提议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后,我认为: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设立的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常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融资保障,降低资金风险,更充分地利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功能,获得更好的服务。 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 评估报告》的议案 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后,我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 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我们同意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对该议案审核后,我认为: 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经 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我同意公司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信息披露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三)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 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我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 项分别进行了审议。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忠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出 席公司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经 营活动及进展情况给予应有的关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独立客观地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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