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603683):晶华新材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6,222,997.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3年7月18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350,195.56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427,872,801.54元,汇入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50131000945297528)。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9,702,186.4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6,229,343.20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472,843.20元,募集资金剩余金额44,950,455.50元。具体情况如下: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9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7,199,7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6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390,093.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152,79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237,302.6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2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237,302.6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237,302.60元,募集资金剩余金额70,276.73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8月7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2025年6月,公司因发行需要,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负责公司2024年度简易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东方证券将承接原光大证券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2025年6月初,公司、东方证券与存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剩余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2025 6 4 司内江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 年月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6月11日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012.2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晶华新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已出具“天衡专字(2025)01015号”《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 17,012.29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7,139.71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变更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6)00486号《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华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华新材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表1: 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将募集资金总额43,622.30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26.43万元后,根据募集资金净额42,395.87万元对各投资项目 进行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原因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差额,故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5: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 注6:该项目于2024年6月结项,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3: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是将募集资金总额22,739.01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15.28万元的净额。 注5: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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