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0029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荻辉)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20:51:19 中财网
原标题:宇环数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荻辉)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荻辉)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荻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历任长沙市二医院团委书记,湖南省物资贸易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物资建材集团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湖南省物资产业集团财务处处长助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监事会召集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开元发展(湖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顾问。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各项活动,始终秉持着勤勉尽责的精神,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针对重大事项(如定期报告审议、募集资金变更、股权激励等)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列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应参加股东会次数列席次数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
李荻辉3330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
李荻辉1010100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变更、续聘审计机构、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资格审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等议案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召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八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规范编制,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年度计划审计阶段汇报材料等议案事项进行了审查,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期审议内容表决结果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2025/1/16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2025/4/3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通过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通过
  5、《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通过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通过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2025/4/10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2025/4/171 、《关于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2025/7/12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议 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2025/8/21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2025/10/23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2025/12/29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计划审计阶段汇报 材料的议案》通过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五次。本人对公司董监高2024年年终奖发放、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进行了审查。202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期审议内容表决结果
第五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2025/1/23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年终奖发放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2025/8/5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2025/9/5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
  3、《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2025/10/10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通过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2025/12/5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通过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一次。本人对提名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查。2025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期审议内容表决结果
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2025/4/171 、《关于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通过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一次,审议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参加会议审议内容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期审议内容表决结果
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2025/4/3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通过
  2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通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存货构成及账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与减值计提等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起沟通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积极参与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电话、视频会议、微信、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收入确认、存货减值计提、高管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与财务状况。同时在董事会上,基于深入了解和专业判断积极发表意见,确保决策过程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通过这种方式,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与透明,保障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二十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相关工作人员均能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议,其中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内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关注,尤其关注了公司的存货减值计提、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及其客户情况等重点事项,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2025 2025
度报告》《 年半年度报告》《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罗碧云先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罗碧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完成了财务总监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2025年1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终奖发放的议案》。

2、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5年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审议,本人对公司考核期的业绩达成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情况重点予以关注,并发表核查意见。

同时,公司还制定了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本人于2025年9月5日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3个议案,本人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激励对象名单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关注。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体现了公司愿与员工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草案中对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其激励性,与公司未来发展是相适应的。

(八)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宇环精密增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宇环智能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此外公司还以自有资金向宇环国际增资。本人对公司各项对外投资的财务情况和资产评估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其中,公司对宇环精密的增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求,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宇环智能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有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对宇环国际的投资基于公司国际业务发展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对国际客户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区域市场综合竞争力。

(九)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同时注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坚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荻辉
2026年4月1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