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601933):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绪红-已离任)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21:00:49 中财网
原标题: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绪红-已离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绪红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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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围绕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本人(已于 2025年3月 17日因换届离任)就 2025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介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绪红
历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管理系系主任、复旦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富布莱特”学者。

博士学历。兼任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理事、上海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七届委员;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出版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委员。

李绪红女士已取得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次董事会会议和 3次股东会会议。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是否 独立 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东大会 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 讯方 式参 加次 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出席股 东会的 次数
李绪红222000
本人认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并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参加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 会审计委 员会次数出席董事 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 会次数出席董事 会提名委 员会次数出席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次数出席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次数
李绪红01000
本人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就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年度审计的关键重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敦促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工作,与本人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及时就有关问题认真予以回复,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如下事项持续跟踪,保持关注并进行合规性提示和建议:(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 2025年 2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议,同意提名张轩松先生、叶国富先生、张轩宁先生、张靖京先生、王永平先生、李松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琨先生、柏涛先生、谢贞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吴凯之先生、甘旺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本人对候选人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任职要求,并在各议案中均投赞成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审议,持续关注监管新规和政策趋势,以及公司的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动向,积极对公司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绪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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