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300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元坤)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总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现为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199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2年被江西财经大学评聘为企业管理专业的教授。本人还担任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兼职,这两家公司的兼职,对本人在三川智慧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及1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维护公司总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现为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1998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2年被江西财经大学评聘为企业管理专业的教授。本人还担任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兼职,这两家公司的兼职,对本人在三川智慧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及1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勤勉地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主持和出席了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 5、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2次会议,就2025年度发展年规及重点工作安排、数智工厂建设与运行情况等议案提出了意见,同时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6、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7、本年度对公司位于山东临沂和浙江杭州的分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研,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公司发展历程和当下运营状况,并在调研过程中,就公司的内部管理、经营决策及重大投资事项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意见。 8、本人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胜任素质和履职能力。线上学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课程,使自己的胜任素质和履职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围绕关联交易、资产减值、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子公司管理、公司治理等关键事项,审慎履行监督、核查与决策建议职责,结合年度董事会审议事项及独立意见发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全程重点监督,确保交易程序合规、定价公允、信息透明。针对第七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的控股子公司川宇贸易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经核查确认,该议案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不当关联交易。针对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重点关注交易程序与定价市场化,要求公司既要保障交易结果公允,更要规范程序执行,以公开透明操作消除股东疑虑,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针对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川宇贸易与远升矿业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的议案》,认可公司主动核查、从严管控的态度,要求各子(分)公司全面自查自纠,强化母子公司高管团队合规培训,坚守决策法规底线,杜绝违规关联交易发生。 2、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事项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减值计提的合规性、依据充分性与信息披露规范性,确保财务处理真实准确。对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操作,同时制定信息披露与传播预案,避免对公司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对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的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明确要求公司附上详细计提理由与依据,确保会计处理合规、依据充分、披露完整,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3、资金使用与现金管理事项 针对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资金安全与风险控制,保障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强调严控市场风险、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建议明确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限制、细化资金审批流程、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控机制与应急赎回条款,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可控性。 4、对外投资及境外子公司设立事项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在境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人进行全面审慎研判与风险核查。认可项目契合公司海外市场拓展战略,前期准备充分、政策红利明确、经济指标良好、风险总体可控,具备较强可行性,且契合当地水务现代化发展需求,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建议进一步深化市场分析、完善风险应对方案、细化人力资源规划与财务测算,实地走访当地中资企业优化实操细节,保障投资项目顺利落地与稳健运行。 5、子公司管理与对外担保事项 针对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本人重点监督运营管控与风险防范。对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天和永磁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事项,要求严格按照业绩承诺协议执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对第七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为控股子公司天和永磁提供贷款担保事项,要求强化投资项目全流程分析与过程监控,确保担保资金使用透明、风险可控。 6、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事项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及合规运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升。监督公司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治理制度等事项,确保符合最新监管要求,保障组织架构平稳过渡、制度执行高效。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可报告内容详实、评价客观,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体系。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召开股东大会等事项,严格核查程序合规性,确保依法依规执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以专业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未来将继续坚守法规底线,增加现场调研频次与深度,持续加强监管规则、境外合规、财务与战略专业学习,深化专门委员会履职,强化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监督等,提升履职质效,为公司发展与股东价值增长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曹元坤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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