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6:41:05 中财网
原标题:铭普光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铭普光磁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李彬联系电话:021-38032139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碧联系电话:021-3803213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李彬、王广坤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查阅公司三会记录和文件等; 2)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各项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报告等公开信息。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了内部审计制度、报告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资料等; 2)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等;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文件的内容。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相关制度文件; 2)查阅、复核公司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文件的内容; 3)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询问公司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情形√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看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2)获取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3)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4)抽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等; 5)查阅会计师、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及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核查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记录和信息披露文件等; 2)查阅并核查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3)查阅大额资金往来的凭证、合同等资料; 4)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行业发展状况,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2025年1-9月,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公司的主要产品系磁性元器件产品和光通信产品。公司磁性元器件主要应用领域 是通信、光伏新能源、车载、消费电子、工业电子等领域。当前相关市场的磁性元器 件产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造成公司产品价格和毛利有所下降,但是公司在光伏新能 源、车载等领域,本年已经批量出货,整体毛利率有所提升。同时在光通信板块,公 司目前虽然在加快布局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数通光模块业务,在研发与产能方面提升 了投资速度,但因为数通光模块本身要求较长的测试周期,所以在小批量交货的模式 下未形成规模效益,产品成本偏高,也对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影响。 持续督导机构提示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市场开拓、控制成本费用,尽快实现 扭亏为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李彬 袁 碧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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