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600126):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召集人)、王红雯女士及非独立董事范永强先生组成。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公司原独立董事王红雯女士申请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申请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另公司非独立董事范永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分别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职工大会,分别选举陈丽君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王海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周俊明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海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召集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5年1月9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公司2024年度财务情况简析; 3.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4.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阶段与治理层(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文件; 5.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二)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年报审计及聘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 (一)公司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 2024年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在公司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审计前,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年报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关注的重点问题等,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可以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年报事项,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此基础上审议通过了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后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是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2024年末的财务状况。 2025年,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之前,公司分别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本级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财务审计费用92万元,下属子公司另行支付72万元,合计1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5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行承担。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积极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会议期间,各位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与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一致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规范运作,并根据监管规则更新要求与公司经营实际,持续完善公司制度体系。经评估,公司现有的内控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有效履行法定审查与监督职能。 在新的一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履职原则,审慎勤勉履行监督核查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持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俞乐平 周俊明 王海军 (以下无正文)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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