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3001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17日 00:02:10 中财网
原标题:盈康生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6-014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已于2026年3月28日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6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6年4月17日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一号盈康一生大厦董事会议室。

4、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谭丽霞女士。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190人,所持(代表)股份390,353,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12%。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3人,所持(代表)股份371,795,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09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7人,所持股份18,558,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1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共188人,所持(代表)股份数18,521,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64%。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2人,所持(代表)股份12,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186 18,508,961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所持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4846%。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930,7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反对28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98,5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51%;反对28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9%;弃权14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4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942,8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27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弃权1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110,6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04%;反对27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48%;弃权13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947,9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276,400 0.0708% 129,6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115,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80%;反对27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3%;弃权12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7%。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934,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4%;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弃权15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18,101,8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29%;反对26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885,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9%;反对28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弃权18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52,8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84%;反对28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6%;弃权1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3亿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89,873,4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9%;268,700 0.0688% 211,8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41,2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57%;反对26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7%;弃权2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842,2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9%;反对29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1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10,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97.2373% 299,300
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9%;弃权21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董事薪酬及制定董事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89,790,9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32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弃权2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958,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03%;反对32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2%;弃权23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89,777,3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0%;反对29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3%;弃权2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7,994,8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52%;反对29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1.6073% 229,200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5%。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8,067,3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61%;305,400 1.6445% 198,600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17,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89%;反对30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9%;弃权1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刘承宾律师和林添远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2025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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