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920299):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5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分别为吴斌先生、李远扬先生、朱伟立先生,其中吴斌先生、李远扬先生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吴斌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与评价。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进行了事前审计沟通。对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与审计计划、年报审计重点等相关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具备专业的审计资质,具有专业的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相应要求。能够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有效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运作。并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监督、审查与指导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与指导的职能,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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