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60500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三、附件…………………………………………………………第10—14页(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1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复印件………第12页(四)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13—14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453号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五洲特纸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五洲特纸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五洲特纸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五洲特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五洲特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五洲特纸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024,0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42元,共计募集资金833,934,685.2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5,660,377.3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28,274,307.9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7,358.49元后(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5,896,949.4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12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23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无结余且已全部销户,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投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期已全部使用完毕且专户已完成注销,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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